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2014年度绍兴市校企合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2014年度绍兴市校企合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绍政办发〔2014〕14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强化职业教育与产业对接,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委发〔2011〕20号)精神,经教育部门推荐,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绍兴森华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2013—2014年度绍兴市校企合作先进集体。

希望各先进集体再接再厉,争创新的佳绩。全市广大企业要向先进学习,主动有为努力构筑企业与学校资源、信息共享的双赢模式,为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3—2014年度绍兴市校企合作先进集体名单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

附件

2013—2014年度绍兴市校企合作先进集体名单

1.绍兴森华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2.绍兴海德数码电子有限公司

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浙江天圣集团有限公司

6.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浙江同星制冷有限公司

9.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sx.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filename=1412120920328922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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