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临海市土地管理有关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落实临海市土地管理有关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通知

台政办函〔2014〕60号

临海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杭州市萧山区等24个县(市、区)推广开展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的复函》(浙政办函〔2014〕87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富阳市等12个县(市、区)土地管理有关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43号)精神,现将土地管理有关事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你市,具体通知如下:

此次下放的审批权限事项具体为:1.临海市中心城区以外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土地规划用途调整修改方案和县、乡级新增建设用地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的审批权限;2.台州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限;3.调整(撤销)建设用地批文盘活批而未供土地转用指标的审批权限。以上三项审批权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以委托方式下放给你市行使。

下放的审批权限事项,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由你市承担具体审批责任。你市要组织相关部门切实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确保下放事项依法依规行使,如出现重大问题,将收回委托下放的审批权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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