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温政办〔2012〕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温州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更名为温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简称“市经合办”),挂市招商局牌子,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经市人民政府授权,指导、协调全市对内开放、国内合作交流及国内招商引资(温商回归)工作。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统筹全市参与全省“山海协作工程”、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协同组织开展接轨“长三角”、“海峡西岸经济区”一体化工作的职责。

(二)增加负责温州商会党建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统筹全市国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温商回归)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扩大对内开放、加强国内经济合作交流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研究制订全市合作交流和国内招商引资(温商回归)工作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制定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规划、计划;负责投资环境、招商政策、重大项目的统一宣传,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国内重大招商活动和合作项目推介活动,协调督促重大签约项目的推进及合作项目的实施;组织或参与温州到外地、外地来温州举办的国内经济合作交流活动;引导和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指导并组织企业参加国内重大经贸合作。

(三)负责在外温州商会等区域经济合作社团和在外温州人的联系、服务、协调、指导、评价工作。

(四)承担省下达给本市的对口帮扶工作任务。研究拟订全市对口帮扶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援藏援疆相关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区域经济联合组织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负责全市“山海协作工程”的组织实施及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检查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山海协作和西部大开发专项补助(贴息)资金。

(六)负责全市合作交流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负责市外来温招商引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与国内友好城市、友好关系地区、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日常沟通、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七)负责外地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驻温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审批、管理和服务;负责外地在温商会等社团的管理指导。

(八)协同做好市党政代表团赴外地出访考察活动中的有关经济合作交流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按分工做好外地有关经济合作交流代表团(组)来访的接待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市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组织、推动、协调工作,协同组织开展接轨“长三角”、“海峡西岸经济区”一体化工作;负责建立省(市)际合作项目的跟踪协调机制,负责省(市)际合作项目的签约、跟踪、协调。

(十)负责联系指导全市合作交流、国内招商引资部门的工作。负责招商投诉和来信来访等事务的协调处理。

(十一)负责温州商会党建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市招商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

协助办(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办(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保卫、统计、文印、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党组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负责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培训、教育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办(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办(局)机关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

(二)招商处

负责编制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规划、计划;制订全市国内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措施。牵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统计、督查、考核;牵头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招商引资重大活动,牵头组织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承担外地来温投资企业的联系、认证和服务工作;承担来温投资企业投诉受理的日常工作。分区域负责指导服务异地温州商会党的建设工作和温商回归、项目引进工作。分区域负责联系、协调、服务、指导、评价异地温州商会和在外温州人的工作。承担“支持温商创业创新促进温州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联络指导处

综合协调和联络指导在外温州商会等区域经济合作社团和在外温州人的工作,分区域负责联系、协调、服务、指导、评价异地温州商会和在外温州人的工作。负责外地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驻温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审批、管理、服务工作。接受市外驻温办事机构的投诉,并帮助协调处理。负责外地驻温机构联谊会和外地在温商会等区域经济合作社团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分区域负责指导服务异地温州商会党的建设工作和温商回归、项目引进工作。

(四)区域发展处

组织落实中央及省、市下达的对口帮扶工作的各项任务;负责拟订对口帮扶的计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省内欠发达地区的对口协作工作。对我市参与援藏援疆任务中有关经济合作交流方面事宜进行协调并提供服务。负责与友好城市、友好关系地区、区域经济组织的日常沟通、协调和服务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温州到外地、外地来温州举办的国内经济合作交流活动;引导和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指导并组织企业参加国内重大经贸合作。分区域负责指导服务异地温州商会党的建设工作和温商回归、项目引进工作。分区域负责联系、协调、服务、指导、评价异地温州商会和在外温州人的工作。承担市对口帮扶四川省贫困地区暨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山海协作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信息调研处

负责我市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交流工作的调研、信息综合、政策拟订和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办机关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招商、经合系统政策研究、课题调研、信息采编、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全市经合(招商)系统的政府联系网、系统联动网、企业联络网、信息库、数据库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办(局)刊物、简报、信息网站和温商电子信息平台的编发和维护管理。

(六)温州商会党建处

负责异地温州商会党建调研,合理规划和设置异地温州商会党组织,指导和服务异地温州商会党建工作,提出加强异地温州商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导异地温州商会党组织加强对温州外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承担中共温州市温州商会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办(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经合办(招商局)机关编制31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1名副主任兼任纪检组长)、中共温州市温州商会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1名(副县长级);中层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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