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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文号:温中法〔2013〕205号 |
|---|---|
| 颁布日期:2013-11-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院增加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请示的批复,经报名、审查、评审和公示,确定将下列12家社会中介机构编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管
理人名册》(增编),现予公布:
浙江中坚律师事务所
浙江高品律师事务所
浙江建桥律师事务所
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
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
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
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
温州浙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瑞安瑞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温州普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温州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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