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圭亚那合作共和国政府关于成立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混合委员会的换文

颁布单位:中国政府 圭亚那合作共和国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1984-06-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国际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圭亚那合作共和国政府关于成立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混合委员会的换文

(签订日期1984年6月15日)

(中方去文)

圭亚那合作共和国副总统

穆罕默德·沙哈布丁先生

阁下:

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中圭双方同意成立政府间的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合作混合委员会。该混合委员会的职能是检查上述领域有关协议的执行情况,研究扩大两国经济、贸易和科技交流的可能性。混合委员会由两国官方代表团组成,并在双方认为必要时轮流在北京和乔治敦举行会议。该委员会的召开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上述如蒙阁下复函确认,本函和阁下的复函即成为中圭两国政府的一项协议。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

吴学谦

(签字)

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五日

(对方来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

兼外交部长吴学谦先生

阁下:

我荣幸地收到你今天的来函,内容如下:

(同中方去函)

我仅代表圭亚那合作共和国政府确认上述内容。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圭亚那合作共和国副总统兼司法部长

沙哈布丁

(签字)

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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