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南通市参加第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南通市参加第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4〕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

市经贸委《关于南通市参加第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一日

关于南通市参加第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

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市经贸委二○○四年二月)

由国家商务部、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国防科工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27个省、市、区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将于2004年4月5日至4月8日在西安市陕西国际展览中心举行。根据省政府2月20日“西洽会”筹备会提出的“各市应组织成立参加西洽会分团”的要求,为切实做好第八届“西洽会”的参会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南通市参加第八届西洽会工作领导小组,以副市长吴晓春为组长,市经贸委副主任施新协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各控股公司(集团)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由市经贸委副主任施新协、市人事局副局长丁健、市工商联副会长滕永明共同负责。

办公室下设贸易洽谈组、项目洽谈组和人才招聘组。(1)贸易洽谈组,由市经贸委经济运行处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企业进行贸易洽谈、重大贸易项目的签约及组织参会工作。联络员:黄广兴,联系电话:5519410。(2)项目洽谈组,由市经贸委对外经济协调处牵头,具体负责内联合作投资和扶贫协作项目的落实和洽谈工作。联络员:葛耀东,联系电话:5529043。(3)人才招聘组,由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牵头,具体负责人才招聘和高等院校人才科技合作的联络工作。联络员:包晓芳,联系电话:3558062。

西洽会江苏代表团南通分团,由西洽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组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计经委(经委、经贸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参加好这次洽谈会。

二、工作要求

本次洽谈会的主要内容为投资洽谈和商品贸易两大部分。省政府今年分配给我市仅一个摊位,要求突出我市坚持经济国际化方向、优先发展民营经济、以新型工业化为第一方略的发展成果,并作为宣传城市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的“窗口”。我市参加本次“洽谈会”的重点是贸易洽谈和落实投资合作项目。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市经贸委负责组织企业开展贸易洽谈,落实内联合作投资和扶贫协作项目。同时,做好“窗口”的设计制作、有关项目投资和招商资料的准备及会务安排工作,组织相关单位赴山西举行煤炭供需恳谈会。市经协办组织各县(市)负责苏陕扶贫协作的有关同志赴咸阳市对口县开展扶贫协作活动。

(二)市人事局组织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好人才招聘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县(市)区计经委(经委、经贸局)、市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参会企业制订开拓西北市场的计划,召开产品订货会、用户座谈会进行贸易洽谈,争取落实一批订货任务。各县(市)区必须落实1个产品订货会、用户座谈会或新产品发布会。

(四)各县(市)区计经委(经委、经贸局)、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及早落实有关经贸活动和内联合作等项目。各县(市)区必须分别负责落实内联合作项目和扶贫协作项目各1个。

(五)市工商联负责组织一批有影响、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赴陕进行产权交易、资产重组和经贸洽谈活动,并按照省工商联统一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参加省民营经济新闻发布会。

(六)加大广告和宣传力度。市经贸委负责制作两条竖幅宣传标语、一页“西洽会”江苏会刊南通插页。各参会企业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充分运用宣传媒体,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七)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此活动应予财力支持。

三、时间安排

布展时间:2004年3月31日——4月4日12:00

封馆时间:2004年4月4日12:00

展览时间:2004年4月5日——8日

撤展时间:2004年4月9日

四、重大活动安排

(一)4月4日上午在咸阳举行南通、咸阳两市对口支援协作工作座谈会和南通市政府向咸阳市政府捐赠扶贫款仪式,参观有关企业及我市援建的标志工程。

(二)4月5日上午参加第八届东西部合作与贸易洽谈会开幕式,下午参加省团举行的集中签约仪式及民营经济新闻发布会。

(三)4月6日举办“南通市2004年春季人才招聘会”。

(四)4月5日—8日,开展西部地区内联合作项目和扶贫协作项目洽谈活动。

(五)4月7日在山西举办煤炭供需恳谈会。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3月2日,召开各县(市)区计经委(经委、经贸局),市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工作会议,传达省会议精神,部署参会具体工作。

(二)3月8日前,请咸阳市扶贫办推荐2004年扶贫协作标志工程项目,由市苏陕办分别报市政府和有关县(市)政府确认后,报省西洽会组委会办公室。

(三)3月9日前,各县(市)区计经委(经委、经贸局)统一上报参会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参会人员名单,经贸洽谈、内联项目和扶贫协作项目、扶贫协作捐赠资金等有关内容,报市经贸委外经处。

(四)3月10日前,市人事局制定人才招聘工作方案(包括用人单位落实情况、西安市重点院校和人才市场落实情况及招聘会工作计划),市工商联制定组织民营企业赴陕进行资产重组和经贸洽谈活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报市分团办公室——市经贸委经济运行处。

(五)3月10日,向省上报南通市参会总体方案、“窗口”布置内容。完成招商项目册、宣传我市经济发展、投资环境和重点企业的文字说明及图片等展位背景材料。

(六)3月20日,向省上报贸易洽谈项目、内联合作项目、苏陕挂钩协作项目及推荐集中签约项目。

(七)3月30日,先遣人员出发。

(八)3月31日,乘火车的参会人员出发。4月1日乘飞机的参会人员出发。

(九)4月2日,市领导抵达西安。

六、费用标准及其他事项

参展人员住宿(伙食自理)统一安排,预交住宿费1500元/人;交通费用:单程火车每人预交300元(南京出发),单程飞机每人预交1500元(上海出发)。

参会人员如自行前往,请务必于4月2日前抵达西安市东方大酒店(朱雀大街393号),总机:029-8526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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