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松原市赴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筹备工作意见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松原市赴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筹备工作意见
|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松政办发〔2006〕6号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松原市赴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筹备工作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党政经贸代表团赴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6〕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赴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筹备工作,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借助省委、省政府搭建的赴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的平台,广泛宣传松原、展示松原、推介项目、促进合作。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工商企业要全面参与,积极走出去,主动进行项目洽谈对接,通过努力,争取有更多的项目落户松原,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扩大与闽、粤等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一五”时期“三四二”的产业发展方向,即石油化工、生物化工、农畜产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电力、建材、制药、旅游四个优势产业;石油、汽车两个配套产业,重点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吸引“珠三角”地区资金投入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
(二)要突出搞好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招商引资。开发区、工业园区是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要下功夫进行项目包装、论证和推介工作,力争促成一批闽、粤等“珠三角”地区客商到我市落户。
(三)参加省党政经贸代表团举行的经贸合作及工业集中区整体招商项目推介暨签约仪式。一是认真准备、精心筛选,保证有一批质量高、规模大、可操作的重点项目在福州、广州招商会上进行推介。二是各县(区)、开发区保证有一批重点项目在签约仪式上签约,每个县(区)和开发区不能少于2个签约项目,市直相关部门不能少于1个签约项目。
三、时间安排
整个活动大体分为2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筹备阶段(项目准备和对接阶段),即从2006年2月初到4月30日,各县(区)、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抓紧进行项目准备和前期对接工作,组织工业园区、企业和有关人员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各种关系、渠道和信息手段,广泛联系,全面推介,特别是要尽早派出招商引资小分队深入闽、粤等“珠三角”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力争在省党政经贸代表团赴“珠三角”地区前,都能有实实在在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成果。
第二阶段为赴“珠三角”地区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阶段,即2006年5月中旬左右,组成我市党政经贸分团随省党政经贸代表团按具体活动方案确定的路线进行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常晓春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金国学、市商务局局长吴柏林、招商局局长张健夫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政府驻广深办事处、市经委、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及各开发区。
(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副局长阎奎和兼任,成员由市商务局、招商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筹备、协调、活动方案的制定及情况调度综合工作,联系人:司锐,联系电话:2282806、13039052801。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提前与闽、粤等“珠三角”地区进行项目对接,经过努力,确保本次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能够收到实效。
(二)市政府驻广深办事处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为我市县(区)、开发区以及企业穿针引线,联系介绍广深地区的市县及企业与我市县(区)、开发区及企业进行对接,使我市与广深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有新的发展。
(三)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项目准备和对接情况,要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每次调度的情况都要以简报形式通报全市,并按省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及整体活动方案进行督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完善,保证活动收到实效。
六、活动费用
本次活动经费,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别承担。
二OO六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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