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涉外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韩语培训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涉外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韩语培训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5-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盐政办发[2004]63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涉外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韩语培训的通知
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服务赢客商、以服务促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关于做好为韩商服务工作座谈会”的工作部署,更好地为日益增多的韩国客商营造良好的投资、工作、生活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经研究,决定对市级涉外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有关人员进行韩语培训,以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语言交流能力,更好地为韩商服务。希各有关单位按计划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训。
附件:涉外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有关工作人员韩语培训计划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涉外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有关工作人员韩语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以工兴市战略和人才战略,以服务能力建设为主题,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培养一支高效、优质的涉外服务队伍,更好地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两个率先目标的完成夯实人才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从2004年6月中旬开始,对市级涉外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有关人员进行韩语培训,使之韩语会话、交流能力有明显提高,现代服务理念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力争使韩商在市区工作、生活的语言环境有明显的改善。
三、有关事项
(一)培训时间、内容和目标
从6月14日开始计划举办3期培训班,每期培训80学时,对有关人员进行韩语日常用语和涉外韩语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尽快掌握韩语基本会话300句,并且能够学会表达所属行业部分专有词汇,达到听懂、简单交流的目的。
(二)培训对象
涉外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要求参训的人员,具体参训对象和人数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能的涉外需要进行确定(一般每个单位不少于3人,盐都区、亭湖区参训对象由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
(三)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将根据韩语日常用语和涉外韩语的基础知识要求,结合我市韩商、韩资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盐城师范学校编写的《韩语300句》,并附带自学光盘,教授时以韩语基本会话300句为主,并涉及部分行业专有词汇,内容突出易学性和实用性。
(四)考核和发证
集中培训结束后要对受训人员进行韩语听说考核,合格者发放《盐城市涉外服务工作人员韩语会话合格证》。
(五)培训费用
根据苏价费[2003]40号文件规定,经物价部门核价,收取培训费240元/人,《韩语300句》教材和资料(含光盘)费用另按实收取。
(六)培训和报到地点
盐城师范学校成人教育处(解放南路58号)
请各有关单位在6月1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和参训班次报人事局培训处(解放南路178号,市政府南三楼319室),以便及时组织调训。
人事局培训处联系电话:8430707,8885021,传真:8369047(请注明转培训处),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盐城师范学校联系电话:8350797,联系人:陆老师。
参训单位名单
一、涉外部门:
市外办、接待办、外经局
二、窗口单位:
市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人事局、法制办、教育局、行政审批中心、招商局、国土资源局、文化局、旅游局、经贸委、建设局、环保局、体育局、卫生局、商贸办、海关、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药监局、检验检疫局、公安局、边防局、交通局、供电局、珍禽自然保护区
三、服务行业:
市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商业银行、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盐阜宾馆、瀛洲宾馆、悦达国际大酒店、望海大酒店、盐城饭店、盐城宾馆、人民商场、商业大厦、文峰大世界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