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工作目标量化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工作目标量化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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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1999-1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长府办发〔1999〕55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工作目标量化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的整体优势,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真正把市长公开电话建成市政府联系市民的桥梁与纽带,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工作实行目标量化考评。现将有关内容及实施方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网络单位工作目标
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为基本工作思路,以《长春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制度》为工作准则,积极主动履行工作职责,从根本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我市经济建设发展的顺利进行,努力做到“上为领导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实现“树立市长公开电话效率性、服务性、权威性,做好取信于民的工作”目标。
(二)目标指标体系和评分基本标准
1、领导重视(基本分20分)
(1)把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列入本单位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或单位工作计划。(基本分6分)
计划在全年得到落实加1分;落实不好减1分,根本得不到落实减2分。
(2)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经常关心过问公开电话工作,对来电反映的一些重大问题能亲自阅批处理。(基本分6分)
积极支持市长公开电话开展网络活动,加1分;处理问题无隐患,加1分;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市长公开电话交办的重大事项不予阅批,延误办理的,减2分。
(3)市长公开电话网络负责人或工作人员能列席本级政府或部门必要的重要会议,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有关政策和工作动态。(基本分6分)
执行好的加1分,否则减1分。
(4)组织召开本单位网络工作会议,主动开展工作,及时总结公开电话工作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和提高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基本分2分)能定期召开网络工作会或公开电话工作会的加1分;否则减1分。
2、组织落实(基本分20分)
(1)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明确,处室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电话工作。(基本分5分)
全年公开电话工作没有出现责任事件的,加2分;责任不明造成不良后果的减2分。
(2)建立、完善基层网络机构或公开电话网络办公室。(基本分5分)
网络机构运转灵活,网络电话或电传畅通无阻加1分;每出现一次联络障碍,影响正常工作减0.25分,直至基本分减完为止。
(3)有专职工作人员。(基本分5分)
有专职工作人员,且岗位稳定加1分;否则减1分。
(4)保持一支合格的公开电话队伍。(基本分5分)
工作人员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政策水平,加1分;因业务素质低或工作责任心差而造成工作失误的,减1分。
3、制度健全(基本分20分)
(1)制定本单位(系统)公开电话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细则,能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办事。(基本分4分)
制度完备加1分,落实制度有偏差每次减0.5分,直至减完为止。
(2)执行《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制度的通知》(长府发[1999]40号),按要求及时向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和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基本分7分)
严格执行制度的加2分,未按规定时限向上级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每件减0.5分。扣分直至扣完基本分为止。
(3)对群众来电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的事项,有一套完整的登记、送阅、呈批、查处、结案、反馈、归档等工作程序。(基本分4分)
程序规范,制度健全,动作良好,加0.5至1分;反之每发现一次减0.5至1分。
(4)网络工作月有统计,有分析报告,年度有总结。(基本分5分)
月报告按时准确,内容全面,书写规范的每件加0.5至1分;每迟报或漏报一次减0.5至1分,减完基本分为止。
4、成绩显著(基本分40分)
(1)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对群众来电或上级交办事项及时有效解决,因客观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设法解决,并主动向来电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基本分6分)坚持原则,努力为民服务,自觉维护政府良好形象,加2分;影响政府形象,每发现一次减2分。
(2)自觉做好本职工作,遇事不推诿、不拖拉,尽力避免重复投诉和越级上诉。(基本分10分)
创造条件,积极主动解决市民投诉问题,并能巩固办理成果没出现反复,加2分;因故造成重复投诉和越级上访,造成上级部门工作被动的,每件次减0.5至1分;不能按时取件、不能按期下达交办件,每发现一次减0.5分,直至基本分减完为止。
(3)按时完成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基本分16分)
对群众投诉件件按时反馈的,每月加2分。按时办结率(如不能按时办结的必须书面向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申请延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2分,每降一个百分点减0.2分,基本分减完为止。
(4)每月办结件以30件为基数,每增加10件,则加0.1分。全年投诉率居高不下,扣O.5分。
(5)工作有成效,社会公众形象好,得到领导肯定,基层有关单位和群众表扬。(基本分4分)
受到上级单位批评或新闻单位曝光以及被有关单位书面公开批评的减3分。
(6)公开电话工作方法科学、规范,工作人员能较熟练使用有关现代化办公设备。(基本分4分)
提出好的工作意见或建议,并被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采纳推广的,加1至2分。
二、评比方法和步骤
(一)评比方法采用科学的量化方式。在每月的月底,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对整个网络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年终综合考评结果。
(二)整个考评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与市人事局组织实施,年终进行总评。
(三)评比步骤,先由各单位对照目标考核要求,全面总结一年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自评和打分,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全年工作实际情况,以及月量化分数综合统计,按分数高低排出名次,提出先进单位候选名单,报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局审定。排名前四位是候选先进单位,最后三位是受通报批评单位。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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