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教育法》及《<教育法>检查提纲》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1996-10-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发〔1996〕70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教育法》及《<教育法>检查提纲》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法>责任分解》、《长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法>执法检查提纲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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