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县(区)域工业经济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县(区)域工业经济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99-06-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长府发〔1999〕4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县(区)域工业经济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加快发展县(区)域工业经济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快发展县(区)域工业经济的意见
(市经贸委)
加快县(区)域工业经济发展,增强县(区)域经济实力,提出以下意见。
一、县(区)域工业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及发展目标
根据省委七届二次会议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我市发展县(区)域工业经济的总体思路是:立足于国内市场需求,着眼于跨世纪发展,加快经济强县(区)建设步伐。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结构调整,以小城镇及城郊工业小区建设为载体,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为突破口,壮大经济总量;以资源优势、科技优势为依托,发展特色经济;以培育“小型巨人”、“小而精”企业、配套工业为重点,优化企业组织结构,促进全市县(区)域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到2002年的奋斗目标是:工业经济总量有较大增长,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提高,各县(市)、区工业经济综合指标位居全省县(市)区前列,有四分之一的县(市)、区工业经济总量、经济效益达到发达城市县(市)、区的中上等水平。
(一)产值目标。工业总产值增长要高于全省、全市平均增长速度,力争年递增15%以上,到2002年,新口径工业产值达到12()亿元,由1998年占全市市以下工业总产值的36%提高到50%左右。1999年新口径企业工业产值力争实现68亿元同比增长14%;实现工业增加值17亿元,增长12%。
(二)效益目标。销售收入年递增12%以上,利润递增12%以上,到2002年,新口径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利润达到2亿元,使工业提供财政收入的比重大幅度提高。1999年实现销售收入63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利润1.4亿元,同比增长12%。
(三)培育目标。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优化组织结构,到2002年,使100户企业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利税达到100万元以上。其中,有50户企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利税达到500万元;有20户企业产值达到l亿元,利税达到1000万元;有10户企业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利税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二、突出重点,促进县(区)域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一)以转制后企业规范运作为重点,继续深化企业改革。要继续巩固和扩大企业改革成果,把县(市)、区企业改革弓l向深入。要把改制后企业的规范运作作为企业改革工作的重点,实事求是,本着“先转后规范”的原则,确定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基础工作扎实的企业为规范对象,制定工作计划,逐步使转制后企业实现规范运作。要进一步完善改制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在新机制下,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能高能低的分配制度,激发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深化企业经营者管理制度的改革,建立完善的约束机制和与贡献结合的激励机制。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全面推行民主选举企业经营者,经营者的收入由股东会、董事会决定。要积极引导企业职工和经营者解放思想,因企制宜,以实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取向,多种形式并举方针,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力争使没有转制的企业在1999年内全部实现转制。要积极探索,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向乡村级企业扩展,使企业逐步摆脱村民集体所有、村委会管理及家族式小生产经营方式的束缚,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
(二)以发展骨干企业群体为重点,优化组织结构。各县(市)、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市场需求,分析自身资源、交通和工业基础条件等情况,实行分类指导,优化企业组织结构。一是要选择一批机制新、产品对路、领导班子强、有发展前途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形成县(市)区工业“小型巨人”群体,支撑县(区)域工业持续、稳定发展。要制定工业“小巨人”的标准和发展规划,对列入规划的企业要予以政策扶持。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需求量大、利润率较高的产品,形成一批“小而精”、“小而专”的企业。依托大企业、优势企业发展一批协作配套企业,建立稳定生产协作关系,并扩大配套件的配套与销售范围。
(三)以利用本地资源优势为重点,发展特色经济。各县、区要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发展的项目,分析本地资源结构、经济结构、产品结构,找准自己的发展方向,形成特色经济区域。
要充分利用农产品优势,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水平和层次,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一要抓好龙头企业,发挥其带动作用,形成龙型经济。二要加快小城镇经济发展,要选择一批交通条件好,已初步形成一定流通优势及工业基础的区域中心点,集中政策、财力的投入,加快建设和开发,使其迅速扩张,形成特色经济强乡、强镇。三要加快乡镇企业的改造,使之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建立专业生产加工区,并要因地制宜,建立以“经纪人”模式为特点的乡村工业产品销售体系,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分工协作的家庭工业。四要积极兴办第三产业,发展流通企业,扩大工业品流通渠道,以满足多层次的服务要求,使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建立良好的经济循环系统。
城区工业经济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大力发展配套工业、高科技产品,使配套能力、科技含量整体升位。继续抓好城乡结合部工业小区的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搞好小区公用服务设施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工业企业从城市中心退出,进入工业小区,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到小区开办企业。“小区”建设由市与县(市)区共同规划,并选择一批,实行封闭式管理,为“小区"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以发展多种经济成份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一要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县区工业企业要以个体、民营、股份合作为主体,制定政策,创造条件,鼓励多元化投资;二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继续积极引进外国、外地资本、技术、产品和管理方式,兴办独资、合资企业,扩大外资企业成份,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三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宽松环境,指导、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县、乡(镇)、村,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和传统工艺,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的农副产品加工、种植、养殖、交通运输和特色工业企业,增加个体、私营经济在县(区)域经济中的比重。
(五)以加强企业管理为重点,提高企业素质。加强企业管理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自身需要,也是巩固改革成果的需要,要加强企业管理方面的指导。以创“A级企业”活动为载体,以“三改一加强”为活动内容,促进县(市)区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企业整体素质。对达标企业,由政府分别授予A、AA、AAA级称号。通过创建“A”级企业活动,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进而促进县(区)域工业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服务,为县(市)、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级政府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把工作重心转到提高服务水平上来,为工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一是加大指导力度。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经济执法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组成指导组,深入企业,进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咨询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市、县(区)共同抓出一批各种企业组织形式规范运作的典型,用以指导改制企业的规范运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举办经济法律、法规、体制改革等各种学习班、培训班,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企业领导层的素质;四是加强监督。各县(市)、区要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督促《企业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
(二)切实解决县(市)区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一是建立中小企业资金协调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财政、银行与企业的协调会,及时通报国家金融政策、信息及企业经营情况,反映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建立利益相关,互惠互利的银企协作网络;二是要积极参与市里的信贷担保公司的组建,选择一批效益好的企业做为会员自愿加入市信贷担保公司,解决融资担保问题。三是选择一两个县(市)进行组建资产经营公司试点,通过资本运营盘活存量资产,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问题;四是通过多种途径为企业招商服务,组织新闻发布会、与沿海城市、经济发达城市、外商和外资企业建立信息交流、互访等,为企业建立多方面的融资渠道;五是对建立企业内部股权交易市场进行积极探索。
(三)推进“小巨人”规划的实施。鼓励企业实行兼并、联合,进行资产重组,使之实现强强联合或互补联合。对规划为“小巨人"的企业在实行兼并、联合时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相应的政策;在融资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列入小巨人发展规划的企业,金融及有关部门在信贷上给予支持。
(四)大力发展县(市)、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一是各县(市)、区用于企业发展的资金要首先考虑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入;二是政府部门要抓好科技服务,通过对接会等形式,积极为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牵线搭桥;三是对企业购买专利、技术,聘用人才、引入人才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研单位、研究人员的成果以无形资产形式在企业入股;四是鼓励创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政策。
(五)充分发挥“开发区"的优势,促进工业企业的发展。对原在县(市)、区的企业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注册的,其新增税收和经济指标由原所在县(市)、区与开发区共享,原有部分仍计入原县(市)、区。
(六)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县(市)、区企业要把创优质名牌产品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一是在技术改造项目立项时,要立足于有市场竞争力,立足于创名牌,不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对产品水平较高、有一定市场和竞争力的产品,在技术改造上给予项目审批、出国考察、信协作配套会.,有针对性地对中小企业发布信息,并为其搭桥、牵线,使协作双方见面;销售协作。建立销售协作中心,在产品销售地建立工业产品销售站,打破生产厂的界限,一站服务多厂。提供市场信息,广开销售渠道,提高销售人员效率,降低销售费用。
4、建立“政策法规服务中心"。一是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宣传政策、法律、法规,让企业知道有政策,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咨询,回答企业在运用政策方面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执行政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二是法律咨询服务。成立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为中小企业依法经营,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对中、小企业聘请法律顾问费用给予优惠;三是开展委托服务。受企业委托,帮助企业起草、审核重要规章制度,帮助企业起草合同和管理,参与企业的合并、破产、租赁、资产转让、投标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
5、建立“人才培训中心”。充分利用现市工交干校的培训条件,建立企业家培训、评价、推荐中心。同时,鼓励各有条件的部门建立专业的或综合性企业性质培训基地。一是对中小企业经营者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为企业推荐经营者。二是专业培训,对企业的开发、研究、销售、技术等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三是技能培训,集中对企业的重要岗位、重点技术工种进行技能培训,提高操作工人的素质。培训中心要与大专院校建立广泛联系,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县(市)区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改:摹经济管理体制,转变经济管理方式。要打破按所有制、条块分管经济的局面,成立县(区)域经济领导小组,确定办事部门,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县域经济工作。明确综合经济部门全方位研究县域经济的发展,搞好协调服务。
(二)加强经济管理干部队伍建设。配备改革意识强,懂经济、实际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抓县域工业经济。为充实领导力量,市里可根据需要选择一批高素质的经济干部到县(市)区政府或其经济部门挂职,参与县(市)、区经济领导工作。
(三)落实目标责任制。市与县(市)、区共同研究发展目标,建立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排序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县(市)区也要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实行奖惩制度。
(四)认真研究贯彻国家、省发展县(区)域经济的政策。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促进经济强县(区)建设的政策,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五)做好县(市)、区经济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要对本地的经济发展规划进行重新审视,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深入进行县(市)区工业经济的战略研究,对发展条件进行科学分析,明确本地工业经济的发展思路,找出发展的重点。坚持高起点、高效益、高速度的原则,制定发展规划,规划一批高科技含量的项目,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植一批起带动、支撑作用的骨干、龙头企业,发展一批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提高加工深度,实现贸、工、农一体化的企业。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搞好可行性研究。坚决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使规划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重点突出,切合实际,成为县(市)、区阶段性发展的工作依据。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