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水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文号:淮政发〔2003〕162号
颁布日期:2003-10-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水工作的意见

淮政发〔2003〕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加强农村改水工作,让农民饮上清洁卫生水,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的必要保证,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九五”以来,我市认真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攻坚,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202.31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八五”期末的29%提高到现在的67.3%,但全市仍有155.15万人没有饮用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为此,市政府决定从2003年开始,再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我市农村改水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改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今后三年全市农村改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方参与,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水步伐;强化科学改水,合理利用水资源,注重规模效益,推动机制创新,多渠道筹集改水资金,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探索农村水厂市场化运作方式,确保实现以水养水,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低成本、高效益、高质量的规模化、产业化农村供水模式。

农村改水的目标任务是,到2005年,全市农村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147万人,其中,涟水县49万人,淮阴区42万人,楚州区24万人,盱眙县10万人,洪泽县12万人,金湖县7万人,清浦区3万人。至“十五”期末,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

二、多渠道筹集农村改水资金

要继续“坚持政府资金引导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省政府从2003年起,连续3年以改水受益人口按每人2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县(区)财政都要按改水受益人口安排专项经费,市级财政按每人10元、县(区)级财政按每人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乡(镇)政府要根据财力状况对农村改水给予资助。农村改水管网入户材料费等仍由受益群众自筹解决。五保户和贫困家庭的费用由地方政府全额资助。对居住分散、采取打手压井或建蓄水池的农户给予补贴,对八十年代的老水厂改造给予适当补贴。要继续积极探索和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注入部分资金,调动民间资本及其它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和经营农村自来水厂。各级政府要将农村改水列入挂钩扶贫重要内容,动员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经济薄弱乡村的改水实行挂钩帮扶。要加强改水资金管理,合理安排支出,保证专款专用,并加强农村改制水厂的资金回收管理,确保回收资金仍然用于农村改水,实行滚动发展。要继续落实农村改水优惠政策,三年内,缓征农村水厂水资源费,按规定减免农村水厂征地规费。

三、切实加强农村水厂规划、建设和管理

各地要适应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要求,根据农村改水任务,结合现有水厂布局和供水能力,以县(区)为单位,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水资源情况和地质条件,统筹新建水厂布局,做到方便群众,便于管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联村办厂,扩大规模”和“以集镇带农村”的改水原则,加强对改水项目的论证、审批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建设单村水厂。要注重规模效益,充分考虑现有水厂的供水能力,通过管网延伸,实现区域供水、规模供水。对一些布局不合理、运行规模偏小、经营管理成本较高的村级水厂,要结合村镇建设规划,逐步通过撤并、联网,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各地要加强水厂建设质量管理,坚持对改水工程实行申报审批、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制度,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确保农村改水工程质量;要加强农村水厂水源保护,确保水资源合理开采利用;完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落实水质监控措施,并严格执行水质质量一票否决制,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卫生;要健全农村水厂管理网络,完善管理制度,并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管水员队伍,通过技术培训,使农村水厂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要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农村水厂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农村水厂的经营和管理;要开放农村水厂经营市场,鼓励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获取经营权,鼓励有条件的农村水厂组建农村供水公司,扩大供水范围;要通过改制,加快农村水厂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我发展,逐步建立农村水厂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以水养水,确保群众长期受益。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改水工作作为一项关系农村工作全局的重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逐级明确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各级卫生部门要认真搞好宣传发动、技术培训、水质监测和实绩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布农村改水进展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划拨改水补助资金,强化对改水资金的管理,并会同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各级建设部门要结合村镇建设规划的实施,搞好自来水厂的合理布局;各级环保部门要抓好环境执法监督,切实保护农村水环境;各级计划、水利、农业、国土资源、科技、价格等部门都要把农村改水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增强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服务,共同推进农村改水工作。

附件:淮安市2003-2005年农村改水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OO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

淮安市2003-2005年农村改水目标

任务分解表

县(区)

总目标

(万人)

2003年目

标(万人)

2004年目

标(万人)

2005年目

标(万人)

涟水

49

17

16

16

淮阴

42

14

14

14

楚州

24

10

7

7

金湖

7

3

2

2

洪泽

12

3

4

5

盱眙

10

4

4

2

清浦

3

1

1

1

合计

147

52

48

47

延伸阅读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