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北京市豆类种植收购合同》等涉农系列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关于推行《北京市豆类种植收购合同》等涉农系列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颁布单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文号:京工商发[2006]110号 |
|---|---|
| 颁布日期:2006-09-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推行《北京市豆类种植收购合同》等涉农系列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区县工商分局、农委(丰台区林业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订单农业”的发展,规范农产品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制定了《北京市豆类种植收购合同》、《北京市种子繁育收购合同》、《北京市食用菌菌棒定购合同》、《北京市饲料定购合同》、《北京市肉类供货合同》、《北京市活牛养殖收购合同》和《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代销合同》七种示范文本。现就文本推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要通过推广“订单农业”,帮助农民以销定产,加快农产品流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民利益并促进农民增收。
二、各单位要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和种养殖户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提高当事人诚信守约的意识,减少交易纠纷。
三、文本由定点印刷企业印制。当事人可到各区县工商分局就近领取,也可从首都工商网站(www.baic.gov.cn)或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免费下载。
四、在文本推行使用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商局或市农业局反馈。
附件:
1、.《北京市豆类种植收购合同》(BF——2006——0122)
2、.《北京市种子繁育收购合同》(BF——2006——0123)
3、.《北京市食用菌菌棒定购合同》(BF——2006——0124)
4、.《北京市饲料定购合同》(BF——2006——0125)
5、.《北京市肉类供货合同》(BF——2006——0126)
6、.《北京市活牛养殖收购合同》(BF——2006——0127)
7、.《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代销合同》(BF——2006——1108)
二OO六年九月五日
BF——2006——0122合同编号:
北京市豆类种植收购合同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豆类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豆类品种等级单位数量包
装价格/保护价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第二条质量要求:豆子应达到国家相应标准,且无破损豆、霉烂豆、虫豆、异色豆,杂质不得超过%,水分含量应在%以内,超出部分按比例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不成熟豆在%以内;
。
第三条甲方□是□否提供豆种及一次性封闭除草农药,价格为
元/亩,合计:元,价款□乙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豆类种植,并确保豆子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交(提)货及验收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第六条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豆子不符合约定要求或掺入其他品种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豆子或擅自将豆子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豆种、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豆子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第八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年
月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份,乙方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收购方(签章):种植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BF——2006——0123合同编号:
北京市种子繁育收购合同
收购方(甲方):
繁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子繁育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繁育基本情况:
品种
面积
计划数量质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纯度净度发芽率容量
水
分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的收购标准和
的要求。
第三条繁育要求:
1、甲方应就除草、防病等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咨询及有偿提供原种,原种价格为元/,合计:元,价款□乙方于年
月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及指导方法从事种子繁育,并确保种子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交货、运输及验收: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繁育收获的全部种子交付甲方。
2、交货地点:。
3、包装及运输方式:。
4、验收方式:。
第五条结算方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提供的原种、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繁育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种子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种子不符合约定质量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
4、乙方故意不交付种子的,或擅自将种子或原种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年
月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份,乙方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收购方(签章):繁育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BF——2006——0124合同编号:
北京市食用菌菌棒定购合同
定购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食用菌菌棒定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菌棒品种、规格、数量及金额:
品种干料重数量(棒)单价(元)总价(元)
二、菌棒生产及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方制作菌棒。生产用母种由:□甲方提供□在甲方指定的科研所购买(配方表附后)。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各项操作规程(操作规程附后)进行菌棒制作,菌棒干料中允许有%的误差。
3、菌棒验收出库标准:。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菌棒达到出库标准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交货验收,交货时间为,交货地点为。
四、甲方需要更改菌种或数量的,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并书面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否则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定金: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结算时定金抵作收购款。如甲方单方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如乙方单方违约,应双倍退还定金。
六、结算方式:交货验收完毕时当场现金结清收购款或
。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菌棒不符合出库标准或掺入其他品种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将菌棒或甲方无偿提供的母种出售给他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交货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母种、技术指导培训或操作规程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菌棒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合同解除的条件:。
十、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年
月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份,乙方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
定购方(签章):制作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BF——2006——0125合同编号:
北京市饲料定购合同
供货方(甲方):
定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饲料定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饲料基本情况:
种类
品名
数量计量单位质量(%)
单价
(元)
总金额
(元)
纯度净度水
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质量要求:饲料应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及国家相应的标准,且不得发霉、有异味或掺杂其他杂物,。
三、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交货时乙方应对饲料进行称重、验质,甲方对重量有异议,可与乙方验磅核对;乙方对甲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不承担责任。
4、经称重、验质后,每吨饲料扣除杂质公斤。如经乙方验证饲料所含杂质重量明显超过公斤的,超出的杂质部分应从总量中扣除。
五、结算方式:。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物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饲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情况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饲料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七、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约定:。
供货方(签章):定购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BF——2006——0126合同编号:
北京市肉类供货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且
。
三、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
六、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验单位为:。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BF——2006——0127合同编号:
北京市活牛养殖收购合同
收购方(甲方):
养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活牛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要求:
品名产地等级单位数量单价/保护价合计
第二条养殖及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体重在-千克之间,牛龄在-个月之间,屠宰胴体率达到%以上,且。
2、养殖方需建立以下记录:□活牛入场、出场记录□肉牛饲养用药记录□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及。
3、乙方供牛时需出具无违禁药物使用证明(供出口用牛场需提供商检局备案饲养场证明材料)。药物残留不得超过标准。
第三条结算
甲方应按约定价格优先保证收购乙方的活牛。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结算方式:。
第四条第四条交货及运输:
(1)乙方自20年月日—20年月日保证每天供应甲方活牛头。最低供应总数量为头,最高供应总数量不超过
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第五条检验方法:
以乙方提供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活牛质量合格依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活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
第七条合同解除条件:。
第八条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收购方(签章):养殖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BF——2006——1108合同编号:
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代销合同
委托方(甲方):
代销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子代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数量计量单位质量(%)单价(元)总价
(元)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种子检疫证书号:。
三、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五、验收方式、时间及其提出书面异议的期限:
。
六、代销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
七、报酬计算方法:。
八、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种子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乙方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种子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二)已售种子达百分之时,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种子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九、代销期限终止后,剩余种子的处理方法:。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因种子质量问题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解决。因甲方提供的种子质量不合格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将甲方委托代销的种子与其他种子混合销售的,应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结算价款的,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委托方(签章):代销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代销许可凭证编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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