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合同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合同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文号:京工商发〔2006〕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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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1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合同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检查大队,各事业单位,各学会、协会: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合同监督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50号)的精神,市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合同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加强北京市合同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
一、建立合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我市合同综合监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是合同专业管理部门。要建立以工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合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测重大合同违法活动,并做出快速反应。具体内容包括:
(一)合同监管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市工商局、市建委、市科委、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并邀请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列席参加。
(二)合同监管联席会议不设常设机构,由市工商局在每半年召集并主持成员单位召开例行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合同监管的有关问题;遇有特殊情况,成员单位可向市工商局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三)合同监管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协调全市的合同监管工作;
2.通报各部门在加强合同监管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重点通报各自掌握的重大合同违法案件的案情以及合同投诉热点情况;
3.建立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衔接机制,重点建立合同案件的信息沟通渠道;
4.讨论、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合同预警,披露合同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及预防措施。
(四)各分局应参照市局模式在辖区内建立合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二、开展合同指导服务工作
要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通过指导、帮扶和引导等工作,切实提高合同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签约、履约行为。
(一)各分局要积极支持区县政府,以司法所、经管站、工商所等机构为基础,根据各自辖区特点,建立基层合同指导服务机构,通过法律宣传、合同咨询、指导签约、调解纠纷等方式,深入开展合同指导和服务工作,有效提高辖区合同的签约率、履约率,降低合同的违法率。
(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各分局应积极指导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三)制定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各分局应针对辖区消费者投诉焦点、社会关注热点、经济发展重点和政府监管难点等问题,调研起草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落实合同示范文本的论证制度,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供签约指导,提高辖区内当事人签约的合格率。要坚持“网上”、“网下”同步推行的方针,积极引导,热情服务。严厉查处擅自印制、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
三、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工作
要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加大对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规范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
(一)市局组织成立“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作为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评议审核机构。委员会由市工商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法律专家、律师、消费者协会、有关行业协会等共同组成,通过不定期活动、专题研究等方式,对格式条款进行评议审核,为系统开展格式条款监督审查提供支持。
(二)对《关于加强北京市合同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列明的10大类重点合同,将逐步进行规范。
(三)各分局应在辖区内积极宣传《意见》中格式条款的定义、范围、制定原则、具体要求等内容,并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通过走访辖区相关企业或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做好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摸底和收集工作,对于其中违反《意见》有关规定的,上报市局,由“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讨论评审。各分局应根据委员会的决定,充分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进行提示、告诫、约见,引导格式条款提供者修改格式条款,对拒不修改的,由市局统一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通过上述工作,为清理10大类重点合同格式条款奠定基础。
四、适时制定合同核心条款
市局将根据具体情况联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选择有关行业通过公开论证的方式制定相关合同的核心条款和禁止性规定,并向社会发布。
五、严厉打击各类合同违法行为
要针对合同违法案件案值小、法律关系复杂、取证困难、定性难和法律依据不足等特点,加强案件研讨和指导培训,提高合同办案水平,加大对合同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特别是要重点打击《意见》中列明的7大类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合同行政监管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各分局在贯彻《意见》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调查研究,按照市局部署,结合辖区经济发展情况,找准工作切入点,以点带面,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合同监管和行政指导的内容,提高合同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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