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赴“沪苏浙”学习考察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赴“沪苏浙”学习考察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牡政办发〔2006〕4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赴“沪苏浙”学习考察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赴“沪苏浙”学习考察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牡丹江市赴“沪苏浙”学习考察
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招商局《关于抓紧做好赴上海、江苏、浙江学习考察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准备工作的通知》(黑招函[2006]31号)要求,我市拟组建“牡丹江市政府招商代表团”参加此次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考察部分地(市)和县(市)园区建设、新城区建设和特色产业培育先进经验,加快我市园区建设和城市建设步伐,培育壮大我市优势产业。利用好此次招商契机,以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为重点,大力宣传、推介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哈牡绥”对俄产业带、新城区开发及园区招商的政策和项目,开展定向专业招商,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和招商项目,开创我市在“长三角”地区招商的新局面。
二、活动原则
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要把此次招商活动的重点放在招商洽谈、对接项目和引进战略投资者上;要采取机动灵活的方式,开展专业、定向的招商洽谈活动,使此次招商活动取得实质成效。活动基本原则是:有项目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参加,没有项目的单位可以不参加;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除参加省政府集中签约活动外,我市不再搞项目集中签约,各单位要集中力量组织小分队开展专业招商和经贸洽谈活动。
三、目标任务
以园区招商和产业招商为主线,重点推介一批有投资收益和发展潜力的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好“木洽会”招商宣传,邀请一批企业到牡丹江市参会、参展、考察、投资;参加全省集中签约活动,合同引资达到10亿元以上。
四、活动时间及主要内容
活动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4日。市政府招商代表团在各地活动内容如下:
(一)上海市
1.参加省政府在上海市组织的招商项目集中签约活动。
2.推进沪牡合作,对接洽谈招商项目。
3.与上海市木业协会对接,邀请上海市木材流通、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企业,参加7月中旬在牡丹江市举办的第二届“木洽会”。
4.县(市)、区单独组织项目对接洽谈。
(二)江苏省
1.参加省政府在南京市组织的招商项目集中签约活动。
2.邀请南京市及常州市等地重点木材流通、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企业,参加7月中旬在牡丹江举办的第二届“木洽会”。
3.考察镇江经济开发区暨新城区,与当地相关企业洽谈合作利用林木资源事宜;学习考察丹阳市开发区建设及县域经济发展情况,与相关企业洽谈合作利用林木资源事宜。
4.参观考察张家港市大型企业及保税区建设情况,探讨对俄经贸合作事宜。
5.与昆山市台资企业举办小范围的企业联谊和招商推介活动。
6.县(市)、区单独组织项目对接洽谈。
(三)浙江省
1.参加省政府在杭州市组织的招商项目集中签约活动。
2.拜会嘉兴市政府,学习嘉兴市园区建设和木材深加工产业培育先进经验,宣传我市对俄经贸优势,推介重点招商项目。
3.市政府代表团参观绍兴市重点企业,举办座谈会,宣传我市对俄经贸优势,推介重点招商项目。
4.邀请嘉兴(嘉善)、湖州和温州等地的重点木材流通、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企业,参加7月中旬在牡丹江市举办的第二届“木洽会”。
5.市政府代表团学习考察宁波市保税区开发建设先进经验。
6.市领导和市招商办相关人员赴温州市参加“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驻温州联络处”揭牌仪式。
7.县(市)、区单独组织项目对接洽谈。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考察招商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牡丹江市招商代表团。
团长:陆兵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团长:靖殿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耀新市委常委、副市长
秘书长:原敏市长助理、市经委主任
成员:白伟杰市发改委主任
林青山市招商办主任
宋加忠牡丹江市对俄经济技术开发区暨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杜光辉市经委副主任、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孙立国牡丹江市对俄经济技术开发区暨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付欣纯市发改委副主任
付东江市招商办副主任
金光浩市招商办副主任
各县(市)、区、有关企业、新闻单位。(市政府代表团人员共23人,其中市政府领导3人,市直部门20人:市发改委3人、市经委3人、园区管委会4人、市招商办8人、新闻传媒集团2人)
招商代表团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上海组
市发改委牵头,市经委、市招商办和园区管委会等部门配合,做好市政府招商代表团在上海的项目对接和招商洽谈活动安排;负责全省集中签约活动的组织落实(签约项目由市招商办统一综合、筛选);协助各县(市)、区开展工作。
组长:付欣纯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招商办、牡丹江市对俄经济技术开发区暨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市新闻传媒集团、相关县(市)、区及有关项目单位。
(二)江苏组
市招商办牵头,市经委、市发改委和园区管委会等部门配合,做好市政府招商代表团在江苏省的项目对接和招商洽谈活动安排;协助各县(市)、区开展工作。
组长:金光浩市招商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招商办、市经委、市发改委、牡丹江市对俄经济技术开发区暨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市新闻传媒集团、相关县(市)、区及有关项目单位。
(三)浙江组
市招商办牵头,市经委、市发改委和园区管委会等部门配合,做好市政府招商代表团在江苏省的项目对接和招商洽谈活动安排;协助各县(市)、区开展工作。
组长:付东江市招商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招商办、市经委、市发改委、牡丹江市对俄经济技术开发区暨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市新闻传媒集团、相关县(市)、区及有关项目单位。
(四)综合组
负责招商活动的文字综合及对外宣传工作的协调落实。
组长:付东江市招商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招商办综合部。
六、活动安排
(一)从2月中旬开始,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接洽谈招商项目。
(二)2月22日,召开全市动员会,下达活动方案,部署招商筹备工作。
(三)2月28日,上报拟签约项目和拟推介重点招商项目。
(四)3月10日,市政府、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企业派出先遣联络组分别赴“沪苏浙”对接项目,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主要任务:
1.做好项目洽谈对接,为考察招商期间的洽谈、签约做好准备。
2.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合作单位联系本地的活动事宜。
3.衔接、落实活动期间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五)3月中旬,市政府招商代表团领导集中听取各项筹备工作进展情况。
(六)3月下旬,根据全省活动安排,衔接落实我市各项活动。
七、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前谋划。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企业)的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先遣组,提前做好招商活动筹备工作。
(二)狠抓推进,务求实效。根据全市统一要求,按形象进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狠抓项目洽谈推进,各地要提早派出招商先遣组到“沪苏浙”搞好招商项目的洽谈,真正落实一批引资额度大、科技含量高、牵动力强的招商项目,确保我市招商引资成果在省内争排头、创一流。
(三)落实项目,保证质量。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招商签约项目的落实工作。为提高签约项目的成功率,市政府对招商活动成果的认定均以合同项目为准,市招商办对签约项目定期进行跟踪督办。
(四)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大局,在工作中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确保我市招商引资活动有序开展,多出成果。
附件:1.《2006年牡丹江市赴“沪苏浙”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2.《2006年牡丹江市赴“沪苏浙”招商签约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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