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关于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报告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3-11-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关于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报告的通知

白山政发[2003]25号

市政府同意市监察局《关于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

情况的执法监察报告》,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关于全市医疗保险基金

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报告

(市监察局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为了加强对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合

理、有效使用,市监察局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

局对全市2001年至2003年上半年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

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企事业单位应参加投保1669户,实际投保1512户,

投保率为90.6%。其中,县(市)区应投保1335户,实际投

保1183户,投保率为88.6%;市直应投保334户,实际投保

329户,投保率为98.5%。全市共有定点医院77家,定点药店

60家。从2001年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2003年6月末,全

市共收缴医疗保险基金9283万元,支出6378.9万元,结余

2904.1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1231.5万元,个人帐户结余

1672.6万元。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总体良

好。一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认

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制度有关规定,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

组建了医疗经办中心,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各

地及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

作,保证了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

顺利进行。二是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机关、企

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投保工作,积极扩大参保覆盖面,努力征

缴医保基金,力争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多数县(市)区及相

关部门建立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支专户,实行统筹基金和

个人帐户分开管理、分别核算,基本上做到了分项收入、按

项支出、专款专用。四是普遍建立了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机制,成立了由财政、审计、卫生、工会、劳动保障和监察

等部门组成的监督管理组织,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定期检

查、审核,医疗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稽核审

计制度和公开办事制度,加强了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力

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县(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有的

没建立医保基金个人帐户;有的个人帐户完全是职工个人缴

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

应划入个人帐户部分的却没有划,没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的总体要

求。

(二)有的县(市)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不规

范。没有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个别地方

财政拨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违反工作程序,未按规定将统筹

基金先拨到财政社会保险专户后,再拨到医保经办中心支出

专户,而是直接从预算将统筹基金划到医疗经办中心。

(三)有的县(市)区对医保基金监督不到位。相关部

门没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监督机制没有落实到位,医

保基金的监管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医保基金使用不合理,存在挤占挪用问题。经检

查发现,全市用以处理2000年以前公费医疗、个人借款、离

休干部医药费、办公经费等占用和挪作它用等共计365万

元。其中,抚松县挤占挪用178万元,靖宇县挤占挪用97.5

万元,临江市挤占挪用24.2万元,江源县挤占挪用20.8万

元,长白县挤占挪用17万元,八道江区挤占挪用5万元,市

直挤占挪用22.5万元。

(五)医保基金征缴不到位,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不足。

经检查统计,2001年至2003年6月末,县(市)区应缴医保

基金7259万元,实际征缴4793万元,占66%。全市财政预算

应安排统筹基金6624万元,实际安排3708万元,实际拨付到

位2575.4万元,占应安排统筹基金的38.9%。其中,县

(市)区财政预算应安排统筹基金4717万元,实际安排3151

万元,实际拨付到位1953.9万元,占应到位统筹基金的

41%;市直财政预算应安排1907万元,实际安排557万元,市

直财政实际拨付到位621.5万元,占应安排统筹基金的

32.6%。

由于财政预算拨款不到位,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和离休人员医药费应报未报、积压现象严重。据统计,全市

共积压应报未报医药费322.9万元。其中,抚松县欠机关事

业单位干部职工医药费155.4万元,欠离休人员医药费37.5

万元;临江市欠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药费57万元;长白

县欠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药费34万元,欠离休人员医药

费22万元;江源县欠离休干部医药费17万元。

三、几点建议

(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实行基本医

疗保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基本保障,广

泛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的总体要求,建立起科学、

合理、有效的医疗保障制度,管好、用好群众的“治病救命

钱”,切实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利益。

(二)加大医保基金征缴和财政投放力度,有计划、分

阶段进行拨付,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离休人员的医

药费积压问题,使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正常运转。

(三)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劳动和社会保

障、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将医保基金纳入收支专户,

实行统筹基金和各人帐户分开管理、分别核算、专款专用,

不得挤占挪用;各级医疗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医保基金预决

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同时建立超支预警

报告制度,切实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各级劳动和社会

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审计部门要

定期对医保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加强审计监

督。财政、审计、卫生、工会、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要组

成医保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要

建立和完善医疗经办中心内部审核制度和办事公开制度,加

强内部监督。

(四)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被挤占挪

用的医保基金要立即归位,应报未报积压的医药费要限期解

决。要加大对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医保基金违

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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