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赴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进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赴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进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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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1-05-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赴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进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明电[2001]3号
各县(市)岳俊峰特急白山政明电[2001]3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赴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进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局室,中省直企业:市政府同意市经贸委制定的《关于赴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进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抄送:市委、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办公室。关于赴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进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工作方案(市经贸委二○○一年五月八日)根据省赴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进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赴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进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筹备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现制定白山市关于赴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进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工作方案。一、经贸合作交流活动的宗旨、重点和主要任务(一)这次经贸合作交流活动的宗旨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推动企业为主体的横向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挥我市与发达省市经济互补优势,推动我市与北京、天津、山东经贸合作,是一次以北京为中心辐射全国的经贸活动。(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的工作重点是引进资金、技术、引进知名企业和品牌,开拓京、津、鲁市场和国内、国际市场,扩大合资合作和我市的产品销售,促进我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三)经贸合作交流活动主要任务是:寻求我市与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进行经贸合作的渠道和形式,促成一批经贸合作项目签约;建立我市与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长期经济合作与交流关系,学习“二市一省”发展经验,到重点市、县企业考察。在学习中增进开放意识,和加强市场经济管理能力。二、筹备工作总的要求市经贸委要做好这次活动的牵头筹备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筛选好本行业项目,并调动京、津、鲁对口单位的积极性,组织企业进行双向合作交流与洽谈。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的发展特点和经济优势,开展有针对性的筹备工作,提高经贸合作交流的成功率。(一)抓好组织落实。这次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在市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岳俊峰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李新勃市政府副秘书长宿军市经贸委主任周兴权市外经局局长张仁发市经协委主任成员单位:王永和市计委主任韩铁成市科委主任周润林市旅游局局长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贸委副主任林仁平兼任。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组:(一)项目组:组长:林仁平(兼)市经贸委副主任副组长:辛建国市计委副主任张凤歧市经协委副主任张驰市外经局副局长成员:李本志市科委副主任刘兆华市机电冶金局总工程师周世宽市医药局总工程师杨书杰市轻化局副局长宋舜民市建材工业局副局长高元昕市水利局副局长王新财市二轻总工会副会长项目组主要负责我市的经贸合作项目、外资项目的筹备。负责所有项目洽谈、签约的组织和统计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咨询工作。(二)对外联络组:组长:张仁发市经协委主任副组长:王亿民市外贸局局长张忠臣市外经局副局长对外联络协调组主要负责落实对口接待单位,外宣工作和客户邀请,对外联络协调组办公地点设在市经协委。(三)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具体分工:市经贸委负责利用省外、境外资金的技改项目,负责组织调度经贸活动期间的项目签约及会务工作,负责此次经贸活动的综合工作。市计委负责我市利用省外、境外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对接。市经协委负责组织县(市)、区经协部门,围绕开展省市际间重大项目合作问题筛选一批项目,并负责跟踪落实。市外经局负责国外客户邀请和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对接工作。市外贸局负责对外贸易合作的洽谈工作,负责组织窗口公司拓展出口业务。市科委负责科研成果转让项目对接工作。市旅游局负责旅游项目对接工作。市机电冶金局、轻化局、二轻总会、医药局、水利局、林业局、建材工业局、建设局等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新项目的编制上报工作和项目的对接工作。各县(市)区要搞好项目准备与客户邀请,搞好项目的洽谈与对接,并组织好企业参加这次经贸交流活动,提高促进友好县(市)区的结对工作,扩大经贸交流。各国省营企业要搞好本企业的项目编报、洽谈对接、客户邀请工作。三、筹备工作时间安排根据省经贸合作交流活动时间安排,我市在工作时间安排上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4月末至5月15日为组织部署阶段。第二阶段:从5月16日至9月1日为项目准备及洽谈对接阶段。主要由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做好与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项目的对接工作。找出双方共同感兴趣的合作项目,组织洽谈。按照意向、协议、合同的程序推进洽谈深度,拟签约的项目汇集到市经贸代表团。第三阶段:从9月1日到9月20日市政府派出由市政府领导任团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分管领导组成的先遣工作团。赴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进一步落实对接项目,本着“提前介入、搭桥铺路”的原则以对接洽谈为主,充分发挥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及国省营企业在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的办事机构或其它协作单位的作用,广泛联系和邀请客户,做好项目的发布、洽谈对接工作。先遣团10月8日到15日再次先期分赴北京、天津、山东做好项目的签约准备工作。第四阶段:10月下旬,市党政主要领导随吉林省党政代表团正式出访“两市一省”。市先遣团组织全市经贸签约项目参加全省经贸签约活动。四、几点要求(一)明确目标。此次参加“两市一省”招商引资活动要开阔眼界,敢于攀高结贵。要从高标准的角度,明确各自的招商引资目标。要下大功夫与大企业联姻,在大项目的合作上下功夫。此次招商引资在全市范围内力争要与“两市一省”十户大企业对接,力争在10个较大的招商项目上有所突破。(二)明确责任。这次经贸合作交流活动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开放带动战略的一次重大举措,也是对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对外开放工作的一次考核。市直有关部门要侧重把行业组织起来,协调好与北京、天津、山东合作项目对接工作,县(市)区是开展经贸合作交流的主要力量,要组织好企业参加交流活动,做到专人负责、专人抓。(三)制订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活动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把各项工作任务逐步落实到部门和人头。(四)抓好项目落实。这次经贸交流活动项目筹备工作是重中之重,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贸活动经验,扎扎实实地做好前期工作。筛选好项目,对接好签约项目。(五)加强调度。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有紧迫感,积极开展工作,市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市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实行每周调度一次工作进度情况。(六)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于5月20日前将这次活动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办公室电话、联系人姓名报市赴“两市一省”经贸合作交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单增林、秦伟运联系电话:32246413220343传真:3217514附件:1.白山市赴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招商引资计划表2.国省营企业赴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招商引资指导性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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