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2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2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2-12-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2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白山政办明电[2002]80号
市政府决定从12月16日至12月20日对2002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02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二)199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是“两个确保”存在死角的地区和企业。二、检查方法(一)各县(市)区政府要对今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形成专题报告,向检查组汇报。(二)检查资料、凭证。查看企业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名单;查看再就业服务中心台帐及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查看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凭证。(三)召开座谈会。召开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低保”对象参加的座谈会,核实“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召开企业负责人、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会代表、街道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事务管理人员座谈会和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经贸、社会保险、工会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四)实地检查。检查组深入街道社区居委会和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实地了解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一)12月9日—12月15日,各县(市)区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二)12月16日—12月20日,检查组对县(市)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四、检查组分工(一)长白、抚松组组长:谷杰市社会保险公司副经理成员:宋洪禄市民政局科长汪作斌市就业局科长(二)八道江、江源组组长:郑斌市民政局副局长成员:王权市社保公司科长吴宏市就业局副局长(三)靖宇、临江组组长:高志军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成员:邢增光市就业局副局长王俊鹏市民政局科长姜凤英市社保公司科长联系电话:3323420322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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