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3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及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3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及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11-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3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及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白山政办明电[2003]102号
市政府决定从12月5日开始,对2003年就业和社会保障
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及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
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03年就业
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
(二)今年以来国家、省、市有关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
实情况,具体内容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
市2003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3〕9号)。
二、检查的方法
(一)政府报告情况。各县(市)区政府要对今年就业
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
专题报告,向检查组汇报。
(二)检查资料、凭证。查阅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
原始记录,查看企业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名单;再就业服
务中心台帐及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保障费
的凭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发放凭证;低保资金发放凭证。各项政策落实检查按《关于
印发〈2003年政策落实年活动评估验收方案〉的通知》(吉
就联办〔2003〕3号)文件执行。
(三)召开座谈会。召开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低
保”对象参加的座谈会,核实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及
“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和建
议;召开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经贸、社保公司、总工会
等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再就业扶
持政策落实年活动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实地检查。检查组深入街道社区居委会和下岗职
工、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
庭,实地了解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24日—12月4日,各县(市)区自查,并形
成自查报告。
(二)12月5日,由市政府组成检查组对县(市)区进
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政府。检查组到各
县(市)区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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