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企业转业干部解困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企业转业干部解困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2-11-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企业转业干部解困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2]1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2〕137号精神,由省人事厅牵头,省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公司和省军区政治部等单位参加组成的督查督办工作组,于11月上、中旬分别赴各市、州对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主要了解各地企业转业干部上访和贯彻落实吉人联字〔2002〕49号文件的情况、制定的具体解困措施、取得的成果。了解各地在执行文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企业转业干部解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市、州政府认真执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抓出成效,妥善处理转业干部上访,切实防止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及上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督查要求
各市、州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做好汇报准备,督查督办组将听取各市、州政府的全面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当地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上访动态和生活困难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具体解困措施和办法,收到的实际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等。督查督办组还将深入有关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了解情况。
三、督查组分工
(一)吉林市、通化市组。
高枫省人事厅副厅长
刘永范省监察厅副处级纪检员
刘玲省财政厅主任科员(女)
于志远省民政厅主任科员
王传真省劳动保障厅主任科员
张明省军区政治部转业办副主任
刘效春省社保公司助理调研员
张树才省人事厅助理调研员
(二)长春市、延边州组。
崔庆辉省人事厅处长
王春青省军区政治部转业办主任
郭晓明省监察厅副处级纪检员
王宇恒省财政厅主任科员
刘忠民省民政厅副处长
周大奎省劳动保障厅科员
孙义南省社保公司省直部副主任
赵延斌省军转中心副主任
(三)四平市、辽源市组。
董平省人事厅监察专员
玄金朴省监察厅副处级纪检员
梁树柏省财政厅调研员
王建伟省民政厅主任科员
刘志峰省劳动保障厅主任科员
李国兴省人事厅副处长
刘金祥省社保公司副主任科员
张少敏省军区政治部转业办副团职干事
赴白山市、白城市、松原市的人员名单待定。具体到达各市、州的时间各组另行通知。联系人:张树才,联系电话:8905439。
二○○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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