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度宁波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及奖励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6-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2004年度宁波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及奖励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内资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2〕112号)精神,加大我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实现全市引进内资的新突破,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考核范围和考核、考查对象

(一)考核范围

国内招商引资的考核范围是指中国境内、宁波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在甬投资兴办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城市功能定位的项目。

(二)考核及考查对象

1.考核对象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市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四区一岛”管委会)。

2.考查对象

市有关部门(单位):计委、经委、建委、外经贸局、科技局、贸易局、交通局、港口局、农业局、旅游局、协作办、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广电局。

二、考核目标及指标分解

全市2004年度引进国内资金考核目标为:协议引进内资150亿元,实际引进内资66亿元。

鉴于市有关部门(单位)工作特点和引进内资项目与县(市)、区可能有部分重复,现对市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考查指标分解(弹性考核),其考查协议引进和实际引进内资指标分别为18亿元和12亿元(详见附件1)。

三、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考核标准

1.采用将指标换算成考核分方法。考核基本分为100分。

2.采用超额加分制方法。对每个项目超额完成核定指标的,按确定的加分比例相应加分;没有完成核定指标的,按基本分比例相应扣分。(详见附件2)

(二)奖项设置和奖金来源

1.引进内资工作先进奖

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奖中分设金、银、铜三个奖项,其中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奖金分别为10万元、6万元、3万元。

2.引进内资工作鼓励奖

对列入考核、考查的单位,根据当年引进内资实绩和国内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对前4名各奖励2万元。

3.实际引进内资突破奖

年度实际引进内资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考核指标30%以上,突破10亿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20%以上,奖励10万元。

年度实际引进内资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考核指标35%以上,突破6亿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25%以上,奖励8万元。

年度实际引进内资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考核指标35%以上,突破4亿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25%以上,奖励6万元。

年度实际引进内资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考核指标40%以上,突破2亿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30%以上,奖励4万元。

4.国内招商引资工作优秀服务奖

在市直部门、单位中评选国内招商引资工作优秀服务奖10名,各奖励2万元。优秀服务奖的获奖单位,根据当年全市国内来甬投资企业投票评选和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内招商引资工作考评结果确定。(考评单位详见附件3)

(三)上述奖项,可以兼得。奖励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四区一岛”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用于奖励国内招商引资工作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奖金由市财政安排。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

全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由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四区一岛”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挂帅,并确定专门领导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健全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五、考核程序

由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办法和得分实绩,提出获奖名单,报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市政府名义授奖。

六、其他

国内招商引资考核指标原则上按照投资项目注册资金中外地投资者出资额计算,如工业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大于注册资金的,则按实际财务发生数计算。被考核单位须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招商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甬国内招办〔2004〕3号)要求提供来甬投资的公司章程(出资部分内容)、工商营业执照和验资报告复印件、以及异地实到投资的相关财务证明等证明材料。

本实施意见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宁波市2004年度国内招商引资考核(考查)指标

2.宁波市2004年度国内招商引资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3.列入年度考评国内招商引资工作优秀服务奖的市直

单位

二○○四年六月四日

附件1:

宁波市2004年度国内招商引资考核(考查)指标

单位

2004年目标数

协议引进内资额(万元)

实际引进内资额(万元)

全市

1500000

660000

考核指标

海曙区

45000

16000

江东区

45000

16000

江北区

50000

20000

镇海区

60000

30000

鄞州区

180000

57000

慈溪市

130000

50000

余姚市

130000

58000

奉化市

50000

18000

宁海县

140000

75000

象山县

120000

50000

北仑区、开发区

200000

100000

保税区

60000

25000

大榭开发区

180000

95000

科技园区

90000

40000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20000

10000

小计

1500000

660000

考查指标

计委

20000

10000

经委

25000

20000

建委

13000

10000

外经贸局

20000

11000

科技局

9000

6000

贸易局

9000

8000

交通局

30000

22000

港务局

8000

5000

农业局

8000

5000

旅游局

10000

7000

协作办

8000

5000

文化局

4000

2200

教育局

4000

2200

卫生局

4000

2200

体育局

4000

2200

广电局

4000

2200

小计

180000

120000

附件2:

宁波市2004年度国内招商引资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目标

基本分

超额完成任务

加分

完不成指标

协议引进内资

完成考核指标

20

比考核指标增长10%

1(最高10分)

按比例扣分

比考核指标增加5000万元

1(最高10分)

实际引进内资

完成考核指标

80

比考核指标增长10%

3(最高30分)

按比例扣分

比考核指标增加3000万元

3(最高30分)

完成规模20000-40000万元

最高5分

完成规模40000-60000万元

最高10分

完成规模60000-80000万元

最高15分

完成规模80000万元以上

最高20分

引进内资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大项目1个

5分

参加全市国内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任务完成突出、项目落实良好

20分

附件3:

列入年度考评国内招商引资工作

优秀服务奖的市直单位

市委宣传部、计委、经委、建委、外经贸局、科技局、贸易局、交通局、港口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文化局、广电局、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局、工商局、国税局、财政局、质监局、药监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物价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口岸办、宁波海关、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院、司法局、外办、台办、侨办、城管局、人事局、工行宁波市分行、农行宁波市分行、建行宁波市分行、中行宁波市分行、交行宁波市分行、市商业银行、行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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