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现有功能及运转机制进行充实完善的实施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现有功能及运转机制进行充实完善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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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3-07-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现有功能及运转机制进行充实完善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和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完善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功能,促进行政便民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中心运转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综合措施,按照巩固、调整、充实、完善的方针,本着有利于健全机制,提高效率,强化服务的原则,着重解决一些重点部门审批职能和审批项目进驻中心不够,以及内部审批环节繁多、运作机制不顺等突出问题。通过进一步充实完善中心功能,使中心定位合理,运作规范,管理科学,促进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方便群众、推动经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以集中审批,一地办结为原则,继续深入搞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复核审查工作
(一)对全市保留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必须进入中心受理审批。今后,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在本单位再受理行政审批事项,也不得擅自设立分中心或办事大厅;确需设立分中心或办事大厅的,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否则,按违纪追究责任。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必须进入中心办理,实行“窗口式”办公、“一站式”服务。所有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复审确定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二)对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并联审批机制。将一些审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前置条件多、办理周期长的项目纳入并联审批范围。联审实行主审单位负责制,即从项目立项受理,到综合验收,由主审单位及其窗口对各环节跟踪负责。主审单位窗口受理审批事项后,负责初审和确定审批所涉及的协审单位,并组织协审单位开展审批工作。协审单位负责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并限时将结果反馈给主审单位窗口。中心负责联审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对重大项目的联审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或分管秘书长主持召开。
(三)改革部门内部审批操作机制,切实减少运行环节,理顺关系。在中心设置窗口的各部门,都要将主要审批职能尽可能集中到1至2个科室内,并将主要审批科室整建制派入中心办公,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计划、建设、经贸、人事、公安、工商、规划、财政、外贸、质监、环保、民政、卫生等部门,也可把展销会服务窗口设置为部门的科级建制单位,使部门内部形成“综合审批—主管副局长—局长”的审批流程,达到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的目的。对派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各部门要重新授予明确的、具有操作性的审批权限和办事权限,并印发《授权报告书》,报市编委和中心备案。对审批所需印鉴,各部门都要统一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并存放到中心的服务窗口使用,以保证工作运转需要。
(四)协调各类证照年检和服务性便民项目进入中心办理。对各部门的各类许可证、营业证、代码证等证照年检项目和服务性的便民项目要进行一次认真普查,本着能进则进的原则,全部划入中心窗口办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三、搞好“两个创建”,进一步拓宽中心便民服务领域
(一)创建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网站,拓展网上便民服务。依托现有网络资源,在中心开设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网站。网站主要设置市长信箱、行政便民、网上审批、效能监督、政务公开、招商引资、百姓心声、城市指南等栏目,方便群众在网上进行业务咨询和准备项目审批的前期工作等。便民网站采用双向互动式服务手段,通过网络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为社会提供更多政策和信息服务。
(二)创建文件阅览室,为群众知政、议政、参政提供便利。在中心建立文件阅览室,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并且与群众联系紧密的文件都应供群众免费自由查阅。阅览室所需文件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直各部门按月提供,工作人员从市档案局等部门选派,待遇按中心窗口人员对待。
四、大力推进“三个深化”,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在中心设置窗口的各部门都要将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审批程序、执法依据和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等汇集成《政务公开手册》,由各自窗口免费向群众发放。二是中心要在机关院内增设专门的政务公开栏,组织进驻部门以多种形式上栏公示审批流程、承诺时限和收费依据等,拓宽方便群众监督的渠道。三是中心要在服务大厅内采取不同形式的政务公开措施,增加审批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二)深化市长便民公开电话工作。按照“巩固、规范、创新、提高”的要求,一是要限期做好市长公开电话第二批网络单位的入网工作,扩大电话网络成员单位覆盖面,增强网络运转的灵敏度和实效性。二是要把提高群众来电的解决率和满意率作为对网络成员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力争使广大群众对市长电话的满意率保持在85%以上。三是要强化督促协调工作,提高市长电话中心的直办率。特别是对那些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以及部门间相互扯皮、群众意见较大的来话,要通过直办解决问题。来话直办率要达到受话总量的5%。四是要改进市长电话中心的管理机制。要注重发挥中心多部门集中办公的优势,把中心工作和市长电话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窗口工作人员轮流上机值班等方式,提高运转效率;对已经建立的市长电话联席办公会议等制度,要坚持落实,不走过场。
(三)深化企业委托代办服务。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作为企业委托代办牵头单位的能动作用和中心多部门办公的资源配置优势,对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或项目,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原则,在工商注册等前置审批事项方面实行全程委托代办,为企业和招商引资开辟“绿色通道”。
五、进一步完善中心运行机制,保持中心持久生命活力
第一,全面推行首问负责机制。凡是到中心办理事项或通过电话咨询事项的服务对象接触或问讯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要负责将此事跟踪负责到底。通过实行首问负责制,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第二,进一步强化综合督查和效能监察机制。中心要依据政府授予的权限,通过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进驻部门及其窗口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力度,提高中心运行效应。对一些涉及全局、办理难度大的事项,要及时报请市政府有关领导协调解决。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要对窗口工作和办件情况跟踪问效,对不兑现承诺和服务质量不好造成恶劣影响的窗口和个人,要发挥监察职能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健全完善群众评议和服务回访机制。中心要采取多种措施倾听群众呼声,围绕群众要求不断改进工作,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回访在中心办过事的企业和群众,发放窗口服务问卷调查表和回访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对中心服务工作的评议意见,掌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采纳落实,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第四,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部门、窗口和监察机关“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在中心、部门、窗口和监察机关“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初步建立运作的基础上,中心要与监察部门密切配合,促进部门搞好内部审批机制改革,落实对窗口人员授权工作和解决审批所需印鉴,保证一事一地办结原则在中心的实现;要健全完善部门领导到中心的值班和例会制度,加大部门领导通过会议和值班与中心连接的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心应有的作用。
第五,进一步强化窗口服务工作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一要坚持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公务员考核由中心组织,评优指标单列,评优比例可略高于政府各职能部门。二要研究探索中心在教育、锻炼、评价和推荐干部方面的具体操作办法和机制,使中心成为锻炼和培养干部的场所。三要研究探索奖优罚劣机制。一方面每年由市政府召开一次行政便民服务工作先进表彰会,对工作绩效突出的窗口和个人进行大力表彰奖励;另一方面对工作效率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窗口和个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奖优罚劣,促进中心健康运转。
第六,强化和规范市、县、乡三级行政便民中心联络互动机制。当前的首要工作是督促龙安区和北关区限期建立当地的行政便民中心。其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中心和县区、乡(街)中心的工作运作机制。市中心要按照“三统一”的要求,对各县区中心、分中心、乡(街)中心充分履行监督指导职能,通过建立市中心和县区、乡(街)中心工作例会制度、业务监督管理制度、系统内部评比制度等,理顺市中心和县区、乡(街)中心的关系。要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和县区、乡(街)中心在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沟通和联系,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在开展便民服务方面的作用,着力构建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快速通道。
以上意见请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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