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企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企业发展的意见
|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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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2-06-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粤府〔20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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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企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旅游企业的发展,促进实施《广东省旅游业“十五”计划》,进一
步发挥旅游产业作为我省国民经济重要增长点的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并实施旅游发展规划,营造旅游企业发展良好环境。各级政府
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认识发展旅游对本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重视旅游经
济,做好发展规划,加强旅游项目规划和管理,提高项目策划水平,防止盲目开
发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对规划的重点发展项目给予扶持,以加快开发和建设,
促进旅游企业的发展。要将旅游扶贫工作纳入全省扶贫工作计划,建立旅游扶贫
试验区,加快山区及欠发达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旅游市场宣传促销工作,及时、全面地发布旅游产品的新信
息,将本地的整体旅游形象推介纳入公益性宣传,引导旅游消费。各地要加大对
旅游市场促销经费的投入,将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企业和旅游者
的合法权益,并有利于旅游管理部门对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管,试行旅行社旅
游发票贴花制度。
四、为适应日益增长的旅游度假市场和改革旅游产品结构的需要,各级政府
要支持大型旅游度假设施的建设,着力改善旅游交通配套条件,加强旅游专线公
路、旅游区(点)停车场和公共汽车站的建设,在主要道路上为重点旅游景区
(点)设置交通指示牌,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景区、星级饭店周边地区的公益性
绿化带要纳入市政建设。
五、以广州、深圳为集散中心,推动本市、珠江三角洲等地区“一日游”等
短线旅游项目的发展,以适应本地居民和外地来客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的需要。
要简化边防证的办理手续,方便旅游团队出入深圳、珠海。
六、积极推动国有旅游企业体制改革。各级政府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重新构建国有旅游企业决策体系、营运和监督体系以及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要
采取宏观调控手段促进旅游产业组织扩张,刺激旅游企业的集团化发展,为大型
旅游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实现资产经营创造必要的条件。
七、改革旅行社准入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对旅行社实行经营权招
标办法;严格市场管理,建立违规处罚及退出制度;创造公平投资环境,积极吸
引外资、民资,鼓励多种经济成分进入旅行社市场;鼓励旅行社通过兼并、收购、
控股、参股等形式跨区域设立法人或非法人分社;允许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旅
行社在省内建立连锁企业。
八、大力推进广东旅游信息化建设,争取率先成为中国旅游业“信息省”。
各级政府要积极扶持完善旅游行业管理网、公众信息网和办公自动化局域网的建
设,鼓励旅游企业加盟到国家旅游电子商务网站——金旅雅途网,开展旅游营销
业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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