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赴浙江开展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市政办〔2007〕52号
颁布日期:2007-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办〔2007〕52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赴浙江开展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活动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把东部产业转移到我市,市人民政府决定赴浙江开展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7年4月25日至28日。

二、活动地点:

杭州市、安吉县、温州市、台州市、宁波市、绍兴市。

三、组织机构

成立桂林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浙江招商引资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秀隆市长

副组长:李志刚市委副书记

束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黄丹市委常委、副市长

韦广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建军副市长

粟增林副市长

巫家世副市长

王成勇副市长

袁绪祥市政协副主席

蒋炳穗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由市政府褚民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规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台办、团市委、市工商联主要领导,以及各县、区主要领导、有关商(协)会会长、有关工业园区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褚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麻跃红、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刘涛、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邓晓强担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政府褚民副秘书长负责。

办公室下设招商组、调研组、宣传组、后勤组、金融服务组:

(一)招商组:

组长:刘涛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副组长:刘康禄市经委主任

陈哨林市投资促进局副书记

耿志琦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马魁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刘汉军市台办主任

迟威团市委书记

汤桂荔市工商联会长

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规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台办、团市委、市工商联,以及各县、区一名领导,苏桥园一名领导,有关商(协)会会长、我市自愿参会企业代表组成。

招商组负责整个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招商资料的准备;活动手册印制;客商名单的落实,客商邀请,嘉宾名单的提供;桂林参会企业的组织;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投资环境推介会的组织协调和相关会务工作;以及市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调研组:

组长:邓晓强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副组长:耿志琦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土局、市建规委、市环保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研究中心人员组成。

负责浙江发展战略、相关产业政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材料的收集、调研工作,以及整个活动领导讲话稿的撰写。

(三)宣传组

组长:麻跃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由桂林日报社、桂林晚报、桂林电视台、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记者组成

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后勤组

组长:张纲要市投资促进局纪检组长

成员:由市投资促进局、市公安局等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全团的食、宿、行,会场确定、布置以及安全、医疗卫生等项工作。

(五)金融服务组

组长:王能市商业银行董事长

副组长:阳峻屹市商业银行行长助理

成员:由市商业银行有关人员组成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4月25日(杭州市)

上午自由活动

下午在杭州市举办“桂林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投资环境推介会”

晚上:桂林市人民政府招待酒会。

(二)4月26日组成5个分团分赴吉安县、温州市、台州市、宁波市、绍兴市。

(三)4月27日各分团开展招商活动(拜会和邀请客商、考察企业)。

(四)4月28日

上午开展招商活动

下午除安吉分团外其它分团分别举行桂林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投资环境推介会

晚上桂林市人民政府招待酒会。

五、其它事项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应成立相应机构,组织人员和项目参会。

(二)各工作组要制定实施方案报办公室审定后,于4月18日前送招商组统一汇编成册。

(三)各单位赴浙江参会人员人数

市四大班子领导:13人

市政府办(7人)、市委宣传部(1人)、市发改委(2人)、市经委(6人)、市科技局(1人)、市民政局(1人)、市公安局(2人)、市国土局(2人)、市建规委(2人)、市农业局(1人)、市商务局(1人)、市环保局(1人)、市林业局(1人)、市旅游局(1人)、市国资委(2人)、市投资促进局(15人)、市发展研究中心(2人)、市台办(2人)、团市委(5人)、市工商联(5人)、市企业家协会(1人)、温州商会(4人)、台商协会(5人)、湖南商会(2人)、潮人海外联谊会(2人)、福州商会(3人),桂林电视台(5人)、桂林日报(3人)、桂林晚报(2人)、广西日报(1人)、广西电视台(1人)。

各县区赴浙江人数不限。

具体参会人员及各单位联络员名单请按参会人员报名表(附件)于4月18日前送市投资促进局(联系电话:3890598,E-mail:[email protected])。

(四)具体实施方案由招商组报市政府审定后,在动员会上下发。

附件:参会人员报名表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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