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参加第三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暨第二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市政办〔2007〕138号
颁布日期:2007-08-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办〔2007〕138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参加第三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暨第二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参加第三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暨第二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桂林市参加第三届桂台经贸合作

交流会暨第二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桂台经贸交流合作的规模和层次,进一步加大对台引资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07年8月30日—9月3日在南宁市和玉林市分别举办第三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以下简称交流会)暨第二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以下简称论坛)。我市参会方案如下:

-、成立第三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暨第二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桂林市代表团。

团长:陈建军副市长

副团长:褚民副秘书长

成员:邓康康市农业局局长

刘汉军市台办主任

沈秋林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翔市农业局副局长

马魁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李辉祥市台办副主任

代表团同时含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渔牧兽医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台办、新闻记者等单位工作人员和台湾客商。

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台办主任刘汉军担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局副局长刘翔、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马魁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代表团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台办,电话2854946,传真2823075。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项目签约组、产品展销组、宣传组。

(一)综合组

组长:李辉祥市台办副主任

副组长:彭霖市台办科长

成员:朱明国市台办科长

庾和周市台办副科长

综合组工作职责:

1.负责工作方案的拟定、报批、政策把握、经费预算、落实和使用。

2.负责邀请、接待台商。

3.负责日程安排、招待酒会、编制会务指南。

4.负责参会人员往返及生活安排。

5.负责草拟相关活动议程、参会总结。

6.负责安全保卫。

(二)项目签约组

组长:马魁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成员:市投资促进局干部2名

项目签约组工作职责:

1.负责筛选洽谈项目10个,签约项目4—5个。

2.负责提供签约单位及其人员名单。

3.负责组织项目洽谈、签约工作。

4.负责洽谈会的布置及其会务。

5.负责编制桂林投资政策、投资指南、招商项目等招商资料。

6.草拟洽谈会及招商活动市领导讲话稿。

7.负责组织有项目的县区和本市签约企业参会。

(三)产品展销组

组长:邓康康市农业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翔市农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汉军市台办主任

沈秋林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由各县、区政府领导担任。

产品展销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本市16家企业参展。

产品展销组下设展销联络小组和后勤工作小组。

1.展销联络小组:

组长:林祥市农业局科长

副组长:朱明国市台办科长

市商务局一名科长

职责:主要负责企业参展展位的落实并按时将参展企业名单和展位费汇交自治区筹委会办公室;指导参展企业做好布展工作。

联系人:林祥电话:283073813607732157

传真:28280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2.后勤工作小组:

组长:李永东市农业局副科长

副组长:彭霖市台办科长

职责:负责经贸产品展的食宿联系和安排,协助参展企业联系食宿。

联系人:李永东电话:2830738

(四)宣传组

组长:吕建伟市外宣办科长

成员由桂林日报、桂林晚报、桂林电台、桂林电视台各一名记者组成。

工作职责:

1.会前负责对本地重要台资企业进行一次采访报道。

2.负责会议前后中央及港台媒体对桂林采访的协助。

3.负责会议的宣传报道和稿件的审核。

二、活动安排

(一)论坛:

论坛时间:2007年8月30日—9月1日。

论坛地点:南宁荔园山庄。

住宿地点:桂景饭店(由市政府驻南宁办事处安排)。

1.前站工作人员8月30号报到。

2.记者和其他工作人员8月31号上午9:00在榕湖饭店6号楼前集中,统一乘车前往南宁。

3.市领导8月31日下午5:00前报到。

4.9月1日:上午论坛开幕式、主题演讲;下午分论坛及萧万长先生报告会、桂台企业家电视对话会。

5.9月1日晚市领导宴请重要台商。代表团全体成员由南宁赴玉林。

(二)交流会:

交流会时间:2007年9月1日—9月3日。

交流会地点:玉林市国际会展中心。

住宿地点:玉林明都宾馆。

1.参加产品布展工作人员和前站工作人员8月30号上午9:00在榕湖饭店6号楼前集中前往玉林(县区人员及参展企业自行前往玉林)。

2.参加交流会的其他成员9月1日上午9点在榕湖饭店6号楼前集中,统一乘车前往玉林。

3.参加南宁论坛的全体成员9月1日22:00前到玉林报到。

4.9月2日:上午开幕式、论坛专场、经贸展示会;下午项目洽谈、签约仪式。晚上市领导参加招待酒会。

5.9月3日,代表团部分成员返回桂林。

(三)经贸产品展

展会时间:2007年9月2日-5日

展会地点:玉林国际会展中心

展位任务分配:市商务局(特装馆)、市农业局、市台办各1个;十二县五城区各1个。

1.8月15-29日:展销联络小组赴玉林做前期工作,查看场地;

2.8月18日:各参展单位进行展台及展版设计、制作、组织好展品等。

3.8月20日前,各参展单位将联络员和参展企业名单报展销联络小组。

4.8月29日前参展准备完毕。

5.8月31日-9月1日:各参展单位将参展产品运到玉林;展销联络小组组织参展单位进场布展;后勤小组联系食宿。

6.9月2-5日:产品展示展销

7.9月5日15:00撤馆

三、参会人员

(一)参加论坛人员:

陈建军副市长、市政府褚民副秘书长、市台办刘汉军主任以及代表团部分工作人员及宣传组成员参加。

(二)参加交流会人员:

陈建军市政府副市长

褚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康康市农业局局长

刘汉军市台办主任

马魁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沈秋林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翔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辉祥市台办副主任

以及代表团工作人员及宣传组成员,各县区领导、招商局长、签约项目代表和台商嘉宾参加。

四、接待原则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指定接待的重要台商,由市接待办负责接待。

(二)由我市邀请的台商,会议前后来桂林的由市台办和招商企业负责接待。

(三)自治区各部门指定接待的,由各部门对口接待。

五、经费

市政府代表团费用由市财政支付,其他人员费用自理。

六、其它事项

(一)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项目洽谈、签约、参展等工作。

(二)经贸产品展说明:

1.展位规格3X3米,每展位可制作0.9X1.2米展板3–6块。图文并茂均可。

2.展品要求:以各单位各企业具有代表性的名特、优、新产品为主。

3.布展要求:各单位自行负责,要求美观、大方、新颖。

4.运输方式及费用均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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