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豫政办〔2008〕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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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1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8〕9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省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1999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自上而下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优化政务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目前行政审批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展不平衡,审批行为不够规范,对审批权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市、县两级审批项目依然过多,深化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为切实解决当前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和省政府扎实开展“两转两提”、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现就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改革原则,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步伐,努力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在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和调整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利用审批权谋私利、乱作为等现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妥善调整政府机构改革中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即将启动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根据机构撤并和职能调整情况,按照“服从大局、合理划分、责权统一、避免交叉”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审批职能定位,合理配置行政审批事项,搞好机构、职能变化部门审批事项的转移和衔接工作,认真解决审批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头审批等问题。
(二)继续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省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要在省政府第七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的基础上,按照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废止和变动情况,适时对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各市、县政府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七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08〕53号)和省政府“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豫转提发〔2008〕2号),严格对照清理标准,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审批内容、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方面,切实搞好与省政府取消、下放项目的上下衔接,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审批事项的全面清理和取消、调整工作,切实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干预。
(三)继续改进完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和审批方式。把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贯穿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全过程,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完善行政审批公开公示、联合办理、集中办理、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听证论证和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评估机制和新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论证机制,促进行政审批运行和管理的规范化,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
着力加强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尤其要注意把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向基层延伸,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集中办理运作方式。凡符合有关规定应当公开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审批中心(大厅)集中管理,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从过于注重抓具体事务转变到更加注重宏观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加强监管上来。
进一步优化审批办理流程。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逐项进行研究,针对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制定相应的审批操作规程,缩减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
继续探索改进审批方式。进一步完善联合审批、全程代办审批等新型运作机制,总结推广一些市、县和部门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实行网上审批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订规范网上审批和建立电子监察系统的指导性意见。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地方和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开展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的试点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审批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经常性、动态性、长效性的层级监督机制,积极履行监管职能,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是否仍然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或违法违规审批行为、保留的审批事项是否规范管理等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行政审批违规行为和审批不作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严禁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坚决遏制利用审批乱收费和滥用审批权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已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真正落到实处。
对取消审批后仍需管理的事项,要创新管理方式,制定配套措施,强化间接、动态和事后监管。要加强对咨询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禁止经过指定咨询机构认可才予以审批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省政府“两转两提”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行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意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搞好配合协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统筹安排,建立健全监察、法制、编制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联系沟通,协调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作。
(三)抓好督导检查。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实施的督促检查和政策指导,及时跟踪改革进展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督促工作迟缓的市、县和部门加快工作进度,推动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下衔接、有序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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