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2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驻马店)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2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驻马店)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2-06-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2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驻马店)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2002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驻马店)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2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驻马店)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2号)精神,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具体行动,也是省政府今年一项重要经济工作。它对于加强地区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开拓国内市场,促进我省乡镇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省辖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共同努力,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六月六日
2002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驻马店)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实施方案
2002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以下简称洽谈会),是全国性、综合性大型经贸洽谈活动。目的在于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推动乡镇企业东西合作,促进结构调整,加强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实现东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根据农业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好洽谈会的要求,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洽谈会内容
项目洽谈、技术转让、难题招投标、资金引进、产权交易、信息交流、人才交流、劳务输出、理论研讨、产品展示展销等。
二、洽谈会时间、地点和日程
(一)时间:报到时间为2002年10月29至30日,洽谈会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2日,会期3天。
(二)地点:驻马店市世纪广场。
(三)日程:10月31日9时,在驻马店市世纪广场举行洽谈会开幕式。10月31日至11月2日,产品展示展销、项目洽谈、信息发布、难题招投标、项目签约、理论研讨、人才交流。
三、参会人员
(一)农业部、共青团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届时,邀请国家领导人出席洽谈会。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代表团,每个代表团参会企业一般不少于50个。
(三)河南各市代表团参会企业不少于30个。
(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内外各类企业。
四、洽谈会组织领导
(一)洽谈会由农业部、河南省政府联合主办,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协办,农业部乡镇企业局、河南省乡镇企业局和驻马店市政府承办。
(二)成立2002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组委会,负责洽谈会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附后。(三)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驻马店市政府:在洽谈会组委会指导下,负责洽谈会的统筹安排,软、硬环境建设及完善,搞好洽谈会接待及各项活动的安排等。
省乡镇企业局:负责与外省代表团联系,各省辖市代表团活动安排,全省成果统计、总结表彰等。
团省委:组织50家以上企业、50名以上青年企业家参加洽谈会,进行技术交流、人才引进和项目洽谈。
省外侨办:负责邀请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参加洽谈会,广泛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省科技厅:组织50家以上科研院所参加洽谈会,发布项目信息,做好难题招投标和技术转让。
省财政厅、公安厅、交通厅、工商局、旅游局、接待办、民航局等省直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为洽谈会做好服务工作。
请省委宣传部协调安排我省及中央驻豫新闻单位,做好洽谈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请省农业银行对洽谈会签约的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请郑州铁路局协调安排与会代表及展品的运输工作。
省经贸委、外经贸厅、供销社组织商贸企业参加洽谈会的商品交易活动。
各省辖市政府负责组织本地企业、单位参会和产品展示展销工作。
五、展馆设置
展馆设在驻马店市世纪广场。项目展示馆设国际标准摊位(3M×3M)100个,免费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我省各市代表团提供展示摊位1个,需要2个以上者提前申报,适当收费。产品展销馆设标准摊位1000个,租赁1个800元,2个以上每个600元。展销摊位以各代表团为单位,相对集中安排和布展。展馆内配有大屏幕彩电、IC卡电话、卫生室、播音室、安全保卫室等服务设施。
六、广告宣传
(一)洽谈会期间,在会场内外发布的广告由洽谈会宣传组负责统一规划和管理。
(二)在主会场周围制作广告牌、气模造型、条幅、悬挂气球等,由洽谈会宣传组统一协调安排。
(三)鼓励企业出资在洽谈会期间进行商品广告宣传。
(四)适时召开全国、河南省新闻发布会,发布洽谈会消息和动态,公布洽谈会成果。
七、优惠政策和措施
(一)凡参加本次洽谈会的车辆,凭洽谈会组委会统一发放的通行证在河南省境内免收过路、过桥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检查、扣车和罚款。
(二)洽谈会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代表团团长、联络员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负责人免费提供食宿。
(三)洽谈会为各代表团免费提供新闻发布会、项目签约仪式场地。
(四)洽谈会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免费提供1个展示摊位,优惠提供产品展销摊位。
(五)凡参会代表凭代表证、出席证到指定宾馆食宿可享受优惠。
(六)洽谈会期间对参展企业免收工商管理费等有关费用。
(七)签约项目享受承办单位规定的工商、税务、土地、城建、财政等特殊优惠政策。
八、洽谈会奖励
洽谈会组委会设立组织奖,洽谈会结束后进行总结表彰。
河南省政府在洽谈会结束后,将对各省辖市代表团的参会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予以表彰。
九、组团和参会要求
(一)河南省以省辖市为单位组团参会,由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市长带队,指定1名联络员。各市要组织动员企业积极参会开展经贸洽谈、参加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并多设产品展销摊位,提高企业及产品知名度,促进产品销售。
(二)各省辖市组团参会要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措施。要把功夫下在会前,广泛动员和组织企业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到省外搞好宣传,衔接项目,具体洽谈,提高项目洽谈签约的成功率和履约率。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把重点放在多引进项目上。
(三)参会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发挥资源优势,市场前景较好,技术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
项目材料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模、特色及优势和市场前景、效益预测、合作意向、优惠措施、联系方式等。
要认真做好项目衔接工作,会前要预选合作对象,广泛考察,深入洽谈,达成意向,为上会签约打好基础。
(四)各代表团要选择名、特、优、新产品参展,能够集中反映产品水平、地方特色和经济实力。参展产品必须手续完备、安全可靠、质量优良。
产品布展时间为10月28日至10月29日,由各代表团负责;预展时间为10月30日,洽谈会组委会将组织检查;展示展销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7日。
(五)参会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具有一定的项目洽谈能力和营销业务水平,熟悉企业情况和产品特点,注意仪表,讲究卫生,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尊重少数民族习俗。
(六)各代表团要指定专职统计人员,按照洽谈会组委会统一印制的统计报表实事求是认真填报,于每日17时前将报表送至洽谈会项目组。
十、洽谈会联络
河南省乡镇企业局产业指导处樊二刚,
联系电话:(0371)5721784、5711662,
传真:(0371)5711662。
河南省驻马店市乡镇企业局王洪德、王东科,
联系电话:(0396)2912989、2915252、13603421508,
传真:(0396)2989251。
附件:
2002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驻马店)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组委会名单
主任:
齐景发(农业部副部长)
王明义(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主任:
刘增胜(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局长)
谢伯阳(中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光彩事业理事会副会长)
王晓东(共青团中央青农部部长)
李庆贵(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
包建民(河南省乡镇企业局局长)
宋璇涛(驻马店市市长)
成员:
宗锦耀(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孙公麟(中央统战部五局副局长、中国光彩事业理事会办公室主任)
白平胜(共青团中央青农部副部长)
马正跃(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笑东(共青团河南省委书记)
周树群(河南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孔繁奇(河南省工商联副会长)
耿开昌(河南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杨舟(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树山(河南省科技厅副厅长)
刘国庆(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全林(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
李长胜(河南省工商局副局长)
冯永臣(河南省外侨办副主任)
方洪莲(河南省旅游局副局长)
何平(河南省接待办副主任)
范来成(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
王延安(郑州铁路局副局长)
王哲(河南省民航局副局长)
霍好胜(驻马店市副市长)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宗锦耀、宋璇涛同志任秘书长,周树群、霍好胜同志任副秘书长,秘书处设会务组、项目组、宣传组、接待组、展示展销组、科技组、保卫组、环境组等8个专业组,秘书处办公室设在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负责洽谈会的日常联络、协调、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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