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鹤壁市参加2007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鹤壁市参加2007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9-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参加2007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07〕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鹤壁市参加2007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博览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七日
鹤壁市参加2007年全国
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博览会
实施方案
2007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博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将于9月下旬在驻马店市举办。会议期间将举行项目洽谈与对接、农产品加工博览、农产品加工高峰论坛、银企合作、东西合作十年成就展等活动。为组织好我市的参会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效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地点和日程
1.时间:9月26日至28日(产品展示展销时间:9月26日至10月2日)。
2.地点:驻马店市会展中心。
3.日程:
(1)报到时间:9月23日全天。
(2)布展时间:9月24日至25日。
(3)大会开幕式:9月26日上午在驻马店市天中广场举行。
(4)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和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成果发布:9月27日上午分别举办省、市重点项目签约仪式,下午举办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成果发布会。
(5)农产品加工高峰论坛:9月26日下午举办。
二、参加人员
1.各县(区)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县(区)长;
2.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3.有关企业负责人和参会的项目代表。
三、参会组织领导
1.市政府成立2007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博览会鹤壁代表团(名单附后),负责参会的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成立分代表团,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登记上报代表团参会企业、项目及人员名单,9月15日前报市代表团办公室(市企业服务局综合科,电话:3316700)。
2.市企业服务局负责参会的组织协调,与各县(区)代表团的联系,洽谈会期间各项活动的安排组织,成果统计,总结表彰等工作。
3.市农业局负责组织10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参会,广泛开展农产品加工贸易与合作。
4.市招商办负责整理、提供民营企业的招商引资项目。
5.市财政局负责参会相关费用的保障。
四、参会要求
1.县(区)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县(区)长要带队参会。浚县、淇县、山城区农产品加工贸易展位不少于3个,淇滨区、鹤山区、开发区农产品加工贸易展位不少于2个。
2.各县(区)要广泛动员和组织企业,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搞好宣传、衔接项目、具体洽谈,提高项目洽谈签约的成功率和履约率。参会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发挥本县(区)优势,市场前景较好,技术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
3.要认真筛选参加展示展销的企业产品并搞好布展,通过展示展销宣传企业的形象和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参会人员要遵守大会纪律,服从组织指挥。
5.各县(区)要指定专职统计人员,按照洽谈会组委会印制的统一报表,实事求是、认真填报,务必于每日15时前报送市代表团办公室。
6.要搞好布展和参加展示展销产品的筛选。产品布展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5日,由各县(区)分代表团负责;预展时间为9月25下午5时,洽谈会组委会将组织检查;展示展销时间为9月26至9月28日。
五、参会联络
参会联络员:市企业服务局高伯贤、李东华
联系电话:331670013503921916
传真:3316283
网址:http://hb.smehen.gov.cn
2007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
博览会鹤壁代表团名单
团长:刘新勇(市政府副市长)
副团长:樊举格(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继生(市企业服务局局长)
成员:李长根(市企业服务局副局长)
姚中有(浚县副县长)
孙静(淇县副县长)
王强(淇滨区副区长)
刘晓明(山城区副区长)
张尚东(鹤山区副区长)
刘文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企业服务局,李长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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