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湖南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湖南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9-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湖南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4〕16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促进对外开放,加快湖南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湖南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既体现了粤港澳释放经济能量和扩大经济腹地的内在要求,也反映了泛珠三角区域内其他成员接受经济辐射的强烈愿望。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抓住机遇,全面谋划,主动融入。对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事宜,各级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主动抓,对珠洽会签约项目要有专人负责,抓好落实。承担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的部门要有专门的工作班子和专项经费,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成立以周伯华同志为组长,于幼军、贺同新同志为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湖南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贯彻《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研究决定区域合作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制定我省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与中央有关部委及“9+2”政府相互间的协商衔接,组织开展区域合作相关政策调研,不断完善我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机制;组织参加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和泛珠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提出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大项目计划,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制订合作协议和执行方案,并负责推动实施;积极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招商引资活动,并负责签约项目的监督落实;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负责对各级各部门有关工作的实施和目标任务的完成进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省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目标,制定规划
根据《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编制完成《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湖南省规划》,包括1个总体规划和10个专项规划,规划期限为2005—2010年。
(一)总体规划。由省发改委负责,11月20日前完成。总体规划应阐明湖南在“9+2”区域合作中的地位与作用,湖南与8省区及港澳的关系;提出湖南要达到的目标;明确湖南参与合作的内容、重点及采取的措施,特别是要提出一批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与我省有关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产业建设项目。制定规划时要加强与中央各部委及“9+2”其它省区相关规划的衔接,并把规划纳入我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
(二)10个专项规划(10月20日前完成)。
1、基础设施合作规划,包括公路、铁路、航空等大交通网络和电力、煤炭、管道运输等基础设施的硬件建设合作规划。由省发改委牵头,省交通厅、长沙铁路总公司、怀化铁路总公司、省机场管理公司、省电力局、省煤炭局等单位配合。
2、产业与投资合作规划。由省经委牵头,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经协办、省贸促会配合。
3、商务与贸易合作规划。由省商务厅牵头,省经协办、省贸促会、省港澳办配合。
4、旅游合作规划。由省旅游局牵头,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配合。
5、农业合作规划。由省农办牵头,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局、省食品办配合。
6、劳务合作规划。由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完成。
7、科教文化合作规划。由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文化厅配合。
8、信息化建设合作规划。由省信息产业厅牵头,省通信管理局配合。
9、环境保护合作规划。由省环保局负责完成。
10、卫生防疫合作规划。由省卫生厅负责完成。
总体规划和10个专项规划要密切结合我省实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基本原则,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涉及的单位要由单位一把手负责,组成专门班子编制。
三、强化职责,狠抓落实
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重点,确保我省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各项工作的落实。
省发改委:承担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湖南省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全省规划编制的组织、牵头工作,按时、优质完成规划编制;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及区域内各省区发改部门的联络与衔接,掌握相关动态,开展政策调研,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建议;做好招商项目的开发工作,每年推出一批成熟、有吸引力的项目;确定专人参加由广东省牵头成立的区域合作“十一五”规划编制委员会,参与区域合作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省经委:围绕主动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加强区域内产业与投资合作的政策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加强与区域内各省区工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与互动机制;牵头做好参加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洽谈会的组织工作;负责做好湘粤合作及珠洽会签约工业项目的落实。
省商务厅: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商务部门的合作,建立与区域内特别是广东省商务部门及港澳相关部门的联系制度,拓展外贸、外资、外经等多方面的合作领域;抓住粤港澳地区加工贸易升级转型的机遇,加大对该地区以加工贸易为重点的招商引资;把“湘洽会”办成立足泛珠三角、面向国际的盛会,在客户邀请、合作对象等方面,重点突出泛珠三角区域;加强物流合作,促进各类商品在区域内的快速流通,建立我省与粤港澳地区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确保鲜活农副产品运输的畅通。
省交通厅:在近期内建成南连广东、东连江西、西接黔桂滇等省的“一纵两横”高速公路(京珠、上瑞、衡昆);“十一五”期间再建好南连广东(邵永、永连)、东连江西(长沙永安—江西萍乡)、西接川渝等省的“一纵一横”高速公路,形成区域内“两纵三横”高效通畅的高速公路大通道;力争同步建好省际间其他干、支线公路,构建区域内便捷安全的公路运输网络;与泛珠三角区域内各省区共同建立方便、舒适的省际道路客货运输网络,全面、智能化的道路运输及运政管理信息网络及统一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逐步实现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和信息资源的共享,促进区域内交通运输一体化。
省旅游局:落实《湘粤两省旅游发展合作协议》,拓展两省旅游合作领域,组织好广东发往长沙、张家界的旅游专列,促成广州之旅与湖南广之旅联合组织的“千车万人游湖南”自驾车旅游大型主题活动;促成和签署“9+2”旅游合作协议;年内将湖南旅游信息网并入“9+2”旅游信息网络,以实现旅游信息资源共享;邀请区域内政府旅游官员、客户和新闻媒体出席每年一次的中国湖南旅游节。
省港澳办:加强与国务院港澳办、中央政府驻港澳联络办、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港澳侨界社团及区域内各省区港澳?穴外侨?雪部门的联系,推介湖南,促进合作;建设湖南签证网,为赴港澳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做好我省对外交往频繁的大中型企业因公赴港澳“直通车”工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借用“湘洽会”平台,举办“海外华商潇湘行”活动,力争签约1—2个大项目。
省贸促会:借助每年一届的“香港中小企业国际推广日”,举办湖南中小企业推介会;发起并承办“首届泛珠三角贸促机构负责人联系会”;将“湖南投资在线”网站与香港贸发局的“贸发网”及其他省区的贸促网站链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继续邀请区域内的商协会组织企业来湘考察及参展。
省经协办:以泛珠三角区域为重点,加强对内联引资领域、方式的研究,拓宽领域,创新方式;积极牵头组织灵活多样的招商活动。
省口岸办:进一步拓展与港澳高层交流的渠道;组织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等口岸联检部门开展加强与粤港澳地区口岸合作的研究,提出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的政策建议;积极向广东省政府申请增加港澳直通车指标,组建货运直通车队。
省财政厅:省财政在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各项工作经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7月2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推进湖南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进程。
附件: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湖南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九月六日
附件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湖南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周伯华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
副组长:于幼军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贺同新省政府副省长
成员:刘明欣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叔红省发改委主任
林武省经委主任
毛叙保省商务厅厅长
李安省交通厅厅长
王柯敏省科技厅厅长
赵湘平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武吉海省农办主任
陈彰清省信息产业厅厅长
刘家望省卫生厅厅长
袁新华省旅游局局长
蒋益民省环保局局长
刘莲玉省外侨办主任
罗尧舜省经协办主任
袁乾培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党组书记
李微微省贸促会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发改委,陈叔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尧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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