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单位专班(驻点)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单位专班(驻点)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08〕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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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7-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单位专班(驻点)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8〕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直单位专班(驻点)招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市直单位专班(驻点)招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实效,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招商引资“一个产业、一批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笔经费”的要求,现将市直单位专班招商和驻点招商工作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招商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商(驻点)专班的组成
(一)10个招商专班仍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信息产业局组建,各专班人员不变。
(二)市政府驻外机构为驻点招商工作部门,各驻点机构除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其他工作外,要全力抓好招商工作。北京办事处要兼顾在天津的驻点招商工作;上海办事处兼顾在杭州等长三角城市及温州市的驻点招商工作;深圳办事处兼顾在厦门和东莞等珠三角城市驻点招商工作;武汉办事处兼顾做好荆门与武汉城市圈产业对接的相关工作。
(三)市台办、市工商联要积极参与专班招商工作。
二、专班招商的重点行业、区域及对象
重点行业:化工、机电、建材、食品、纺织、农业开发及农产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商贸物流、旅游、教育、卫生以及其他现代服务业。
重点区域:境外资金重点区域为港台、日韩,其次为欧、美地区。境内重点区域主要是京津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浙江和福建沿海地区。
重点对象: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国内民营500强企业和其他在本行业有影响的大中型企业。
对各招商专班在区域、产业和对象上进行分工。
第一组: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北京及环渤海湾城市、世界500强企业招商,重点进行关系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基础项目的招商。
第二组:市经委,主要负责深圳及珠三角其他城市、国内500强企业招商,重点进行机电、建材类项目的招商。
第三组:市建委,主要负责沿海城市招商,重点进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招商。
第四组:市科技局,主要负责苏州及长三角其他城市招商,重点进行纺织工业和高新科技项目的招商。
第五组: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厦门及福建沿海城市、台湾地区招商,重点进行农业项目的招商。
第六组:市林业局,主要负责温州及江浙沿海其他城市招商,重点进行林业深加工项目的招商。
第七组:市粮食局,主要负责沿海发达城市招商,重点进行食品、粮食深加工项目的招商。
第八组:市旅游局,主要负责港台、沿海发达城市招商,重点进行文化旅游项目的招商。
第九组:市国资委,主要负责港澳地区、深圳及珠三角地区招商,重点进行先进制造业、商贸物流项目的招商。
第十组:市信息产业局,主要负责上海及长三角其他城市招商,重点进行高新科技项目的招商。
市台办主要负责对台资的引进工作;市工商联主要负责对民营企业及各类商会的招商工作;市商务局除做好全市招商引资组织、协调、督办、统计和外资企业审批、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工作外,负责专班(驻点)招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重点抓好境外资金的引进工作。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
招商专班要围绕我市优势资源的深度开发和重点产业的完善配套进行项目调研,依托专业机构、科研院所或高校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的包装宣传等。要对外推介我市招商引资项目,为企业寻找合资合作伙伴,对内引进有意向外扩张的企业和准备新建的项目到荆门落户,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每个招商专班每年至少引进一个项目到荆门城区落户,引进资金1亿元以上。市政府驻外机构在积极协助各专班在当地开展招商活动的同时,要大力自主招商,广泛收集客商信息,积极推介我市重点项目,每年至少引进一个项目到荆门城区落户,引进资金1亿元以上。市台办、市工商联、市商务局在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的同时,每年至少引进一个项目到荆门城区落户。
四、组织领导
招商专班在市投资和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商务局(招商局)负责专班招商的日常服务工作。各招商专班成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全力投入招商。所有专班成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专班每个月向市商务局(招商局)书面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投资和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委托市商务局(招商局)每季度对专班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并通报结果。
五、考核
市政府每年度对各专班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和市商务局(招商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分管领导组成。每年度结束后,各专班书面向市投资和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并申请考核,考核小组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向市投资和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报告考核情况并向全市通报。完成任务的,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按照引资项目实际到资额的1‰比例给予现金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其超额部分按照2‰比例给予现金奖励。
奖励资金除用于招商工作经费外,直接奖励专班个人。市财政每年度初给10个招商专班各预拨5万元工作经费,待年度工作结束后,按考核结果抵扣,其奖金不足以抵扣的,从单位工作经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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