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十政办发〔2008〕161号
颁布日期:2008-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做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8〕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和《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进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启动我市有线电视网络由模拟向数字化(以下简称“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重要意义

有线电视数字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对于丰富人民群众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数字电视不仅能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政务类、商务类、生活类、娱乐类等各种服务信息,还可以为“阳光政务”提供电子政务信息发布平台,使电视机变成一个多媒体信息终端,极大地提高有线电视的服务品质。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后,可以提高节目质量,扩大服务内容。电视画面更清晰,节目内容更丰富;还可针对不同消费人群,提供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使有线电视由单向传输变为双向互动,为用户提供双向互动增值服务。同时,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是确保安全播出的根本途径。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安全机制十分脆弱,容易受到外界干扰和破坏,进行数字化转换后,通过加密和认证,可确保节目播出、节目传输到节目接收全过程的安全运行和管理。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意义,按照“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群众认可,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工作目标及步骤

开展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构建信息化平台和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加速我市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进程,在2010年前完成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

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从2008年开始,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2008年12月底以前,制定出详细的整体转化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09年元月-2009年12月,完成市区及县(市)城区有线电视用户转换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完成全市农村有线电视用户转换工作。

三、加强领导,加大对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的支持力度

为了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十堰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领导小组(十政办发〔2008〕37号),并决定从2009年起分三年拿出500万元支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采取贴息、补助等办法,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物价部门要根据有线电视网络的服务内容和传输成本,按规定程序,制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频道收费标准;地税部门要按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做好营业税减免的相关工作;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将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之中,统一规划,统一验收,统一管理;房管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做好协调工作,为小区整转提供便利;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有线数字电视信息平台,促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和服务效率。各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数字电视的优势和功能,为整体转换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四、提高服务意识,积极稳妥地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

各级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市场观念和服务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体转换实施方案,同时,针对网络入户、故障处理、网络运营等制定全方位的服务方案;在方案实施中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切实保障用户利益。要加强行业自律,公开服务规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要根据整体转换工作进度,向有线电视在册用户免费提供一台基本型机顶盒,分阶段、分片区逐步关停模拟信号,新建住宅楼和办公楼全部接入有线电视数字信号。加快网络整合步伐,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向“一地一网”过渡。要制定向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众优惠的相关政策,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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