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东风公司"十一五"政企共建合作纲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1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十政发[2006]39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东风公司"十一五"政企共建合作纲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十堰市·东风公司"十一五"政企共建合作纲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十堰市·东风公司"十一五"政企共建

合作纲要

“十一五"是十堰市和东风公司加快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十堰市·东风公司"十一五"政企共建合作纲要》是促进政企双方共同发展的基石。政企双方要加强合作,携手并进,以改革发展总揽全局,健全完善政企共建机制,充分发挥政企共建作用,努力创新发展环境,不断巩固东风公司商用车"中国第一、世界前三"的地位,促进十堰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十五"政企共建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政企双方本着"政企共建、共兴共荣"的原则,围绕发展做文章,大力推进改革开放,不断创新发展环境,确保了东风日产合资重组的顺利完成,十堰汽车工业地位得到巩固,为十堰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汽车工业快速发展。“十五"期间,东风公司顺利完成重大战略调整,走上了新一轮发展的快车道。东风公司完成销售收入1708.8亿元,年均递增19.8%;完成税收41.3亿元,占全市税收28.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12.8%;在东风公司的直接带动下,“十五"末全市工业总产值突破400亿元。

(二)服务东风成效明显。十堰市举全市之力为东风公司办实事,全力服务东风日产合资合作。“汉十"高速公路全线贯通,“十漫"高速公路动工建设,十堰海关开关,完成2.5万亩价值34亿元的土地资产授权经营,完成6000余栋工业厂房产权登记,扩建十堰火车站,建设十堰信息港,建立服务东风绿色通道等,为东风日产成功合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辅体剥离取得突破。政企双方签订了社会职能整体移交框架协议,东风公司先后移交地震台、学校、公安消防、卫生医疗等机构,移交人员4367人;并对移交的22条60多万平方米城市道路进行了改造。

(四)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建立了市领导联系东风公司重大项目制度,对东风公司建设项目实行"特事特办”,确保东风公司重大项目的顺利建设。选派干部到东风公司挂职,实行"零距离、全天候"服务。开展"打假保东风"活动,维护东风公司的市场信誉。集中整治东风公司周边环境,解决东风公司提出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开展债权清收行动,维护了东风公司合法权益。

(五)政企关系更加密切。建立了"三会制度”,即政企高层联席会、政企共建领导小组会和政企共建办主任工作例会,充分发挥政企共建桥梁纽带作用。市政府授予2474名东风汽车公司员工为"车城建设功臣"称号,东风公司表彰26名十堰市"服务东风公司优秀公务员”,充分肯定政企共建取得的成绩。

二、“十一五"政企共建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政企共建、共兴共荣"方针,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发挥东风公司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和谐的政企关系,共同繁荣十堰经济,进一步巩固十堰汽车城地位。

(二)发展目标。

按照"建设永续发展的百年东风,面向世界的国际化东风,在开放中自主发展的东风"的发展战略,支持东风公司"中国第一、世界前三"的商用车发展目标,力争"十一五"末全市各类整车生产规模达到55万辆以上。

三、工作重点与措施

(一)坚持服务东风公司的方针不动摇,为东风公司在十堰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坚持"至真至诚合作、尽善尽美服务"和"高姿态、实服务,借东风、谋发展"的政企共建理念,政企双方相互支持,共同促进十堰汽车产业的发展。提高东风公司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为十堰发展建言献策。加强政企研讨交流,注重发挥和运用东风公司专家的聪明才智,定期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多方面意见和建议,给予对十堰发展有影响、有贡献的人员政治荣誉和表彰。政企双方互派干部挂职,服务和指导汽车产业发展。本着共建合作的原则,妥善解决企业发展及历史遗留问题。对东风通信公司、东风公司电力处、热电厂、水厂、燃气公司、动力设备厂特许经营的有关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妥善进行处置。坚持实行执法"三制”,即实行企业检查许可制度、事前告知制度、首违不罚制度。对东风公司生产、生活中的突发事件采取特事特办,实行简化程序,开通绿色通道,保证东风公司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高度重视十堰基地稳定健康持续发展问题,确保东风有限总部外迁后十堰基地的销售、财务结算体系维持不变。

(二)围绕整车、汽车关键零部件、汽车配套产业三大重点,努力提高汽车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全力支持十堰基地的整车项目发展。以东风商用车公司、东风实业公司和东风特种商用车公司为龙头,其它整车生产企业为骨干,构建以整车发展带动零部件发展,以零部件发展促进整车发展的战略格局。巩固提高商用车的优势地位,确保国内市场占有率同行业第一。客车以东风客车底盘、东风特汽公司为龙头,进一步整合客车资源,努力增加市场份额;专用车以东风有限专用汽车公司、东风实业公司、东风特种商用车公司为龙头,增加改装品种,扩大产品覆盖面;微型车以东风渝安、东风新星为龙头,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单车成本,增强市场适应性;农用车以东风神宇汽车公司为龙头,增加产能,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越野车以东风特种商用车为龙头,加强科研投入,尽快形成产能,实现生产销售同步增长。政企双方切实加强沟通与协作,力争整车及相关配套项目、配套产品、注册地优先安排在十堰。

着力推进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发展。以高科技、宽系列、多品种、广覆盖为方向,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技术含量,提高附加值。总成类重点抓好东风有限公司驾驶室、发动机、车桥、变速箱等项目。零部件类重点抓好电涡流缓速器、电动玻璃升降器、汽车齿轮、发动机减震器等项目。基础件类重点抓好锻钢曲轴、压铸件等项目。非金属类重点抓好子午胎、汽车橡胶密封件、汽车玻璃和电线束等项目。

大力发展汽车贸易和服务业。完善汽车及零部件交易市场,促进汽车产业发展。以东风汽车贸易为龙头,以中国(十堰)汽配城为平台,扩大市场容量,增加交易品种,完善服务设施,做强做大十堰商用车及零部件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十堰汽车关键零部件基地和十堰海关的作用,扩大东风商用车及零部件出口。大力发展汽车物流、金融、保险、美容、租赁、维修等服务业,延伸汽车产业链条。

(三)建立汽车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整车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用足用好国家在促进技术进步、国债转贷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外资等方面的政策,引导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对东风公司及其配套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支持,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四)积极支持东风公司辅体剥离与辅业改制,加快东风公司社会职能移交。东风公司改制企业同样享受地方企业改制的相关优惠政策,实现水、电、汽、通讯、广播电视等资源的优化配置。东风公司的公共事业全部融入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享受地方企业的相关待遇。十堰和东风有限电视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友好互利的合作关系。建立健全住房二级市场,为东风公司房产交易提供便利。完善东风公司离退休及下岗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应保尽保。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行资源共享。全力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城市公共设施、汽车工业园区等项目建设,改善东风公司发展环境。开放政企双方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俱乐部等公共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品牌城市建设,彰显汽车文化,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坚持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制度,制定完善和落实人才引进各项优惠政策,确保本地人才留得住,高级人才引得进。优化人才使用环境,对为十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给予物质奖励,并逐步提高工作生活待遇。鼓励技术、管理要素资本化,对高新技术项目,政府科技主管部门优先立项,重点扶持。支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与地方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率。

(七)加强政企共建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政企共建"三会"制度,即一年召开一次政企高层联席会,两次政企共建领导小组会和每月一次政企共建办主任例会。定期举办"十堰市·东风汽车产业研讨会”,科学指导十堰汽车产业发展。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实行信息共享。健全完善政企共建领导小组议事、协作机制,加强政企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提高办事效能,增强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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