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襄樊政发[2006]13号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市商务局2006年2月7日)
当前,世界经济正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全球性产业转移与资本流动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外包和高端制造业及研发环节转移已成其重要特点,吸引外资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许多国家和地区为吸引更多外资都采取了大量措施,纷纷设立促进招商的专门机构,并在政府财政等各方面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同时,国内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对外开放的力度,吸引外资的竞争不断加剧。形势紧迫,竞争激烈,如何将我市的比较优势变为竞争优势,保持吸引外资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缩小地区间的巨大差距,是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的重大挑战。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高潮,尽快扭转我市利用外资实绩下滑的不利局面,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胆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努力提高投资促进水平
随着全市开放型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扩大,对外招商等投资促进工作将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我们必须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扬长避短,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努力提高招商引资效率。
(一)精心策划,大力宣传推介襄樊。要积极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和有实力的招商网站以及境内外的洽谈会、推介会等各种方式和时机进行宣传,为招商引资大造声势,不断扩大襄樊对外开放的知名度,进一步树立襄樊魅力城市形象。在宣传内容与方式上,要注重生动性、针对性与艺术性。要突出招商为主、洽谈项目为主的原则,认真务实地策划组织好每一次招商活动,重点推介项目,洽谈合作。要善于把握和利用国家和本省及本市举办招商会的机会和客商资源,广泛结交朋友,并及时分门别类地建立详细的客商档案。每次招商会后要组织专人对新项目、新客户、新朋友进行跟踪、上门洽谈并保持长期联络,切实提高每一次招商活动的实际效果。
(二)善于收集和利用招商信息。要根据筛选的信息,有目标、有重点地选择重点区域开展驻点招商、上门招商,加强与客商的感情联系和信息沟通,争取投资襄樊。
(三)拓宽招商思路,搞好内外结合。既要走出去到我国沿海和港台、东南亚、日韩、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招商,又要“请进来”,让有实力、有意向的外商实地考察襄樊,了解襄樊,促使其投资襄樊。反对无计划、无对象、无项目、无目的外出招商;禁止借招商名义游山玩水。
(四)积极开展小分队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以特招商、网上招商、代理招商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招商活动,努力促使招商引资工作向高层次转变,逐步走向专业化、规范化。要充分发挥经济职能部门、工业园区和企业招商的积极性,积极开展有组织、有效果、有质量、有水平的招商,尤其要突出工业园区招商,增强园区的集聚效应。
二、正确选择招商对象,提高引资效率和质量
正确选择招商对象是提高招商引资效率和质量的重要前提。各地要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选准招商对象,提高引资成功率。
(一)注重了解和掌握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趋向,对有投资意向的客商要进行具体分析,对适合本地经济发展和产业特色的重点项目及其客商,主要领导要亲自登门拜访、跟踪推进,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争取来襄樊投资。
(二)要根据当地的资源和产业定位,对有实力、有扩张意向的公司(集团)进行重点招商。对要求圈地、不进行实质性投资的客商,要摸清情况,严格把关,防止信誉损失和财产损失。
(三)要瞄准有资金、有技术的客商和企业招商,利用其资金和技术提高当地产业层次。
(四)要尽量选择适合本地发展的行业或产品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工作,通过引进一家企业带动一批相关企业落户,形成产业特色和集聚效应。
三、提高招商项目质量,正确引导外资投向
项目是招商引资工作的基础。各地要把招商项目的筛选、包装、推介放在突出位置,根据全市“十一五规划”及产业发展布局,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包装和推介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并有选择地引进一批有市场前景、有技术含量的好项目。
(一)对每一个招商项目要组织人员进行精心策划和包装,认真分析和评估项目的特点和优势、市场前景、资源保障、商务成本、投资效益等,以高质量的项目推介吸引并引导投资者,增强我市利用外资后劲。
(二)不断扩大招商领域。要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和CEPA的规定,结合襄樊实际,适时地扩大招商领域,使襄樊的开放度跟上全国的步伐。要围绕《襄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要求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目标,重点推介和引进一批有发展前景、能带动产业提档升级、对投资商有很大吸引力的工业、农业、基础设施、旅游、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社会服务、商贸、物流仓储等领域的项目。要通过优化项目结构,提升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
(三)选择有发展潜力的国有资产重组项目进行招商,把招商引资与调整所有制结构、盘活国有资产存量紧密地结合起来,促进国有企业产业升级。
(四)围绕当地优势资源(如工业、农业、旅游、矿产、支柱产业等),注重引进资源节约型、科技创新型、生态环保型的项目,高起点、高层次地吸引外资。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上国家明令禁止和有损环境的项目。
四、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努力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
环境是最大的品牌,环境建设是最根本性的工作。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整治污染经济环境的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要在抓好招商的同时,更加重视做好亲商、安商工作,以优良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增强我市招商引资的竞争力。
(一)建立健全外商服务体系。要建立和完善专门化的服务机构,如外商投资服务(促进)中心、投诉中心、办证中心等,解决企业设立、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认真和及时处理外商投诉。要运用市场机制,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如律师、会计师和审计师事务所、咨询服务公司等,及时为外商提供财税、金融、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
(二)积极为外商提供个性化服务。要注重开发和培育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要通过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等方式,积极扶持具有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注意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用工紧缺问题,认真调查和分析用工结构,针对不同年龄段的用工情况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建立政府、民办、企业相结合的人才培训机制。
(三)解决好土地供应问题。土地供应问题是制约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瓶颈问题。各地既要想方设法搞好土地储备工作,又要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要根据自身实际,通过园区建设、收回闲置土地、盘活存量、提高容积率等措施,集约用地,节约用地,努力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实现土地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类重大外资项目要优先保证用地需要;对逾期未动工的项目用地,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坚决予以收回,减少和杜绝土地闲置。
(四)严格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落实政务公开,兑现服务承诺,创造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要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禁止强行摊派和变相收费,禁止各级各部门利用行政手段以协会、学会等名义向企业收费。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定期编印《全市行政性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手册》发给全市企业,凡是未列入手册的行政性收费项目,企业不但可以拒绝,而且鼓励直接举报。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打造诚信政府,对外承诺要兑现。
(五)坚持和完善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制度。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每年要不定期地听取外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取意见检验政府和各部门的服务质量,不断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开放型经济服务平台。要完善口岸设施和功能,建立“大通关”联络协调机制,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通关服务。要加快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拓展开放型经济新的服务平台。
五、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绩效考评制度
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组织领导是关键,人才是基础,制度是保证。各级各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和落实好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制度。
(一)各级政府要把招商引资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把加强对开放型经济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作为经济工作最重要的一环抓紧抓好。“一把手”要亲历亲为,坚持重要客商亲自会见,重大项目亲自洽谈,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考察团亲自陪同,用领导者的人格魅力和影响力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项目顺利落户。
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席工作会议机制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强化绩效考评工作,落实重大项目调度推进制度,及时了解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不断推进在谈项目尤其是招商签约项目的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策应市政府的调度推进制度,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每月至少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一次调度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服从和服务于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大局,建立开放型经济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协调推进。
各地商务(招商)部门要加大引导、指导和督导的力度。对外商的投资领域、投资项目和方式要引导有方,对企业和其他部门的招商工作特别是在政策咨询上要指导及时,对当地的利用外资目标单位和部门要督导有力。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招商氛围,要变全民招商为全民安商。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招商引资,人人支持招商引资,人人服务招商引资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队伍,切实为开放型经济工作提供人才保证。要建立和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的招商骨干队伍,选择一批知“四情”(上情、下情、内情、外情)、懂政策、会谈判、有敬业精神和清正廉洁的人员从事招商引资工作。各级都要培养一批招商引资工作的“操作能手”,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全市造就一大批开放型经济工作人才。各地要逐步理顺招商引资工作机构,防止政出多门,降低招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要从工作经费、工作条件和干部成长进步等方面关心和支持招商机构和招商骨干的工作,激励他们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全身心投入开放型经济建设。
(三)建立科学、规范的招商引资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统筹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今后市政府对招商引资情况采取质量效益综合考核的办法,主要考核工业项目比重、引资规模、项目成功率、财税与就业贡献率、单位面积投入产出率等指标。各级要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统计工作,外资统计统一按国家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利用外资统计制度》执行。要明确统计审核程序和责任,实事求是地上报统计数据,准确反映招商引资实际情况。
(四)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可行的奖励办法,对引进重大外资项目的第一信息人和主要“操作者”要兑现奖励,要让招商引资有贡献的部门和功臣劳有所得,分享招商成果,在全市形成招商光荣、招商有功的浓厚氛围。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