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行政效率提速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行政效率提速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7]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推进行政效率提速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九日

新乡市推进行政效率提速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次党代会、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的意见》(新政〔2007〕16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和推进权力运行管理监督机制、深化效能建设工作,选择重点事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明确提高效率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采取有力措施,实施重点突破,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社会各界的认可度、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组建全市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平台。按照“资源重组、管办分离、依法监管、规范运行”的原则,组建包括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招投标、土地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在内的政府资源统一招投标平台,实现阳光操作、规范运行。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土地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07年5月30日

(二)各类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凡挂靠行政机关的社会团体组织和经营性、垄断性中介机构,必须做到与行政机关职能、机构、人员、资产、场所彻底分离。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局、市工商局、市人事局及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07年6月30日

(三)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坚决撤销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市纠风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级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07年7月30日

(四)提高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效率。整合部门内部职能,设立行政事项服务科,做到进中心项目、授权、业务骨干、业务运行、办理程序、监管六到位。进入中心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要达到本级项目数的65%以上,进中心项目即办件比率达到30%以上,就地办结率达到60%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90%以上。选择一批行政管理事项实行“一事一审一核”制度,上半年建立工商注册登记、外来投资企业注册登记两条流水线,第三季度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审会办流水线。实行集中联合年检年审。

牵头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

(五)规范和完善县乡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服务模式,带动村级、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实现市、县、乡三级服务网络的工作对接,畅通市、县、乡、村四级全程服务代理渠道。

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

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

(六)进一步精减行政管理事项办理环节,优化工作流程。

对行政管理事项办理时限进行清理压缩,办理时限整体提高30%,办事程序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基础上精减办事环节30%,申报材料除法定要件外一律取消。牵头责任单位:市监察局配合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人事局及市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

(七)整合我市现有网络平台,分阶段推进网上审批和监督工作。实现市政府信息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部门局域网对接,大力发展电子政务。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

(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重围绕行政管辖权不清、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各执法单位要认真解决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

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

(九)全面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行“以票控费”信息系统监管,非税收入项目要实行“窗口办件、银行收款、电脑开票、微机传输”的运作模式。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07年6月30日。

(十)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着重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案件;查处不落实企业“安静工作日”规定影响经济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案件;查处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案件。随时处理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牵头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完成时间:2007年12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提高本部门行政效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标准,列出时间进度表,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明确主管领导、主管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落实责任,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一并管理、一并考核。

(二)确保整改到位。各单位要公开提高行政效率的服务承诺,建立投诉受理机制,通过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于《关于我市政府系统行政效率问题的情况通报》整改不到位;对于影响行政效率的重点事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整改不到位;对于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改进工作方案和提高工作效率的承诺于4月30日前上报市政府推进行政效率提速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办公楼4号楼403、405房间,电话:3696049)。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都要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电子信箱网址。各新闻媒体要在广播、电视、报刊开辟专栏,公开曝光一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干扰经济发展环境、行政效率低下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办好“市长信箱”,畅通社情民意,促进民生问题更好解决,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结果。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贯穿于全市推进行政效率提速年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组织检查、明查暗访和根据群众投诉随时组织检查等有效方式,督促检查承诺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影响行政效率、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要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诫免谈话、调离岗位和纪律处分。

市推进行政效率提速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级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作风整改情况,要每月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并及时通报。

延伸阅读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