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3-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3]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郑州市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东西部
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东引西进”战略,积极参与西部开发,实现区域经济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和产品在西部地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西洽会)。现制订如下组团参会方案:
一、西洽会基本情况
西洽会是以东西部合作为宗旨,以投资与贸易为主要内容,由国家有关部委、23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建设兵团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经贸会议,自1997年创办以来,已连续举办了六届。第七届西洽会的主题是:扩大对外开放,推动技术创新,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西部开发。主要内容为投资洽谈、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和商品贸易三大部分。大会期间同时举办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西部吸收外商投资洽谈会和“新时期与西部发展”主题论坛等活动。预计将有30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省部级单位代表团,10万宾客参会参展。
二、西洽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03年4月6日至10日
2、地点:大会会场设在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国际展览中心、西安国际展览中心和陕西工业展览馆,共设标准展位2600个,室外展场6000平方米。
三、组团参会内容、对象及方式
1、参会内容:各类名优特消费品、室外大型机械设备和各类汽车展销,各类招商引资合作项目洽谈,各类商务贸易合作洽谈。
2、参会对象:产品与西部地区有较强互补性,拟进一步开拓西部市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各类所有制单位。
3、参会方式:以产品展销为主,积极开展经贸洽谈、经济技术合作和高新技术成果转让。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本次组团参会由市政府组织,市经贸委具体承办。
为切实加强对此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副市长白红战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宪召、市经贸主任张文田任副组长的郑州市参加第七届西洽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由市经贸委副主任李中正担任办公室主任。
五、组团规模及布展要求
在本届西洽会上我市将在西安国际博览中心(综合贸易馆)参加河南展区,拟定室内标准展位3-5个,室外大型机械展场若干平方米,拟组织我市10余家企业参加。
布展工作按照河南展区要求统一安排,对参展企业提出具体布展要求。为突出省会郑州整体形象,全方位地宣传郑州,在省综合布展的基础上,市里将统一规划,各参展单位应服从统一安排。
六、参会费用及优惠政策
1、西洽会组委规定,每个室内标准展位收费4600元(含一张洽谈桌,两把折叠椅,一个220V电源插座,两只射灯,一条楣板)。参展单位的展位费用由省、市财政和参展单位各负担1/3,组团参展的公共费用由省、市财政解决。
2、参会期间签订贸易合同金额较大的企业,其履行合同所需贷款,经协商当地银行同意,可按封闭贷款的办法解决。
3、参会期间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省、市将优先安排立项。
七、组团和前期准备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筹备。要切实加强对此活动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参会质量和参会经费的落实。
2、认真做好参展企业和参展产品的筛选工作。参展企业应是名优企业,参展产品既要有一定的市场,又要能体现出我市的工业经济发展水平,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参会参展。
3、加紧做好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及参展企业要及早动手,充分利用洽谈会提供的有利条件,争取推出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上会招商或签约。
4、为确保参会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要在3月10日前,将参会企业名单、人员、参会项目等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容玉生、张研
联系电话:7185827、7423641、7188172
邮政编码: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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