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贵政办〔2008〕96号 |
|---|---|
| 颁布日期:2008-07-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贵政办〔2008〕96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贵港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
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5
1.1编制目的5
1.2编制依据5
1.3适用范围5
1.4工作原则6
2组织机构7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7
2.2市应急指挥部及主要职责8
2.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9
2.4各相关变电站和发电企业应对指挥机构主要职责9
2.5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及职责10
2.6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10
3事件分级11
3.1I级停电事件11
3.2II级停电事件11
4应急响应12
4.1I级停电事件响应12
4.2II级停电事件响应14
5应急保障14
5.1技术保障14
5.2装备保障15
5.3人员保障15
6宣传、培训和演习15
6.1宣传15
6.2培训16
6.3演习16
7信息发布16
8后期处置17
8.1事故调查17
8.2改进措施17
9附则18
9.1预案管理与更新18
9.2预案解释部门18
9.3预案实施时间18
贵港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
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贵港电网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在可以预见的范围内,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措施,科学、快速、有效地处理贵港电网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贵港电网稳定运行,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的规程、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故障、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导致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用于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规范各相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贵港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一是加强电网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二是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三是协调发电燃煤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四是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五是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贵港电网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2)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原则。对电网突发事件,按照“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力”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完成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分层分区、相互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贵港电网内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防止和应对突发性事件,维护电力生产正常秩序的应急预案。电网企业按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分层制定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并督促检查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措施,保证电网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要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市电网内企业要制定“调度机构场所电源保障及抢修预案”。政府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电网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
(4)遵循“统一调度、确保主网、保障重点”的原则。在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中,要把贵港电网主网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的扩大,防止发生主网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时,优先恢复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和重要电厂的厂用电源。在恢复供电中,优先恢复重点机关、重点企业的供电,确保社会稳定。
2组织机构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贵港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所有涉及电网恢复的应急处理工作均应服从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具体设置如下:
对贵港电网运行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变电所、发电厂也要成立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该单位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2.2市应急指挥部及主要职责
2.2.1市应急指挥部
市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上述各有关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经委主任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经委。
2.2.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贵港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组织制定、评估、完善贵港电网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电网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指令;宣布解除电网停电事件状态。负责应急处理的评价与考核。
(3)指挥、协调贵港电网运行突发事件的抢险及应对工作。根据应对需要,下达对运行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对现场设备进行隔离,紧急调集人员、备品备件、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等指令。
(4)掌握电网运行突发事件的动态情况,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以及有关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5)负责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及应对情况。
2.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市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跟踪监控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建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组织人员网络联系体系,并定期调整和完善。
2.4各相关变电站和发电企业应急处置机构主要职责
(1)接受市政府及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贯彻落实市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有关决定。
(2)按照调度的隶属关系,执行上级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指令,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突发事件的抢险、应急处理及恢复正常运行工作。
(3)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应责任制度。
(4)向所属调度机构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进展情况。负责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善后处置工作。
(5)负责应对预案中有关预防措施(包括技术措施、事故抢险所需物资、备品备件、设备和相关设施的准备)的落实和人员培训。
2.5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及职责
2.5.1相关部门(应急机构)
市经委、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安监局和卫生局等部门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2.5.2各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市经委: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电力调度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大面积停电状态下的社会治安,协调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大面积停电后的新闻宣传,避免由于大面积停电造成的恐慌。
(4)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有关经费保障。
(5)市交通局:负责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
(6)市安监局:协调有关事故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7)市卫生局:负责事故当中伤员的抢救工作。
2.6电力企业、重要用户
2.6.1电力企业
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6.2重要用户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I级停电事件和II级停电事件(电网事故预警状态)两个等级。
3.1I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为I级停电事件:因发生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贵港电网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的或县级城市减供负荷80%及以上的。
电网进入I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特别严重预警,其预警颜色为红色。
3.2II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为II级停电事件:发生电力生产事故或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贵港供电区域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及以上、60%以下。
当发生电网重要设备退出运行,造成城市或区域电网单一电源供电(在其单一电源故障时会导致I级、II级停电事件)等供电可靠性严重下降时,电网进入事故预警状态。正常的单一电源供电情况不在此列。
电网进入II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严重预警,其预警颜色为橙色。
4应急响应
4.1I级停电事件响应
4.1.1事件报告
(1)发生I级停电事件时,贵港供电局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如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应立即市安监局。
(2)市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同时宣布启动本预案。
4.1.2事件通告
(1)发生I级停电事件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召开会议,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I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发生可能产生深远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由市政府进行事件通告。
(3)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1.3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I级停电事件后,贵港供电局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贵港供电局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贵港供电局负责协调电网、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2)社会应急:发生I级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医院、化工、钢铁等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对各类人员聚集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人员人身安全。
停电区域内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应急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4.1.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市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宣布解除I级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市委市政府及重要党政机关、重要用户、重要负荷恢复90%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2II级停电事件响应
发生II级停电事件时,贵港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在迅速启动电力企业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的同时,立即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市应急指挥部作出决策和部署,必要时启动社会应急处置程序,处理程序与I级停电事件处置程序相同。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贵港供电局应认真分析电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电力用户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停电事件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完善自备保安电源。
5.2装备保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以及贵港供电局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5.3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也应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出现大面积停电后,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必须保证人员及时到位,以便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宣传
贵港供电局牵头,会同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贵港供电局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2培训
贵港供电局牵头,会同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重要电力用户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6.3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练,加强和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7信息发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取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8后期处置
8.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名成员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8.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贵港供电局应认真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本预案和电力企业停电应急预案。
(2)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贵港供电局负责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9.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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