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食品加工业进行整顿的通知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食品加工业进行整顿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果政办〔2005〕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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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07-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食品加工业进行整顿的通知
果政办〔2005〕9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严把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从生产加工源头做好食品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51号文件精神,州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州范围对食品加工业进行安全整顿,力争通过1年左右的时间的整顿,使我州食品生产秩序明显好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大幅度提高。为切实有效地搞好这项整顿工作,特制定《果洛州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方案》,请各地区、有关部门认真按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好这次整顿工作。
附:《果洛州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方案》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果洛州食品生产加工业
整顿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提高全州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51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州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边整治边规范,逐步建立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部门协调与各方面联合行动相结合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高标准地做好食品监管工作,切实提高我州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从现在开始,力争通过1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州食品生产秩序明显好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大幅提高。
二、组织机构
(一)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有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州政府决定成立果洛州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长:都茂庭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党德顺州质监局副局长
成员:赵宏伟州质监局质监科副科长
刘珠州质监局质监科主任科员
曲迈杰州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
李生启州药监局办公室副主任
马学信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果洛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科,赵宏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重大食品安全情况报告,组织情况通报,落实监管责任等有关的日常工作。
具体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会同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州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构建信息平台,及时通报情况,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1、质监部门: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整治的具体实施和办公室日常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进行日常监管,严格实行食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质量违法行为,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等情况及时通报工商、卫生部门。
2、工商部门: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发现无营业执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要依法取缔,对不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坚决吊销、注销其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部门、卫生部门。
3、卫生部门:严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卫生条件许可制度,发现无卫生许可证要依法取缔,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时吊销、注销其卫生许可证,并把卫生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质监部门、工商部门。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长效机制,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二)摸清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状况,全面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实现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的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电子档案;
(三)清理并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点,争取做到三无企业“零状态”;
(四)对食品生产企业(家庭小作坊)进行定期监督检验,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五)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快我州肉干制品及奶粉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帮促玛域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尽快申领生产许可证,并在条件成熟时积极申报省名牌产品;
四、实施步骤
全州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整顿工作大体分为调查摸底、普查建档、全面整治二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调查摸底、普查建档阶段:(5月下旬至6月)。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于5月下旬,组织人员对本州包括所辖六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初步掌握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状况。下一步要做到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和产品流向“六清楚”,建立普查信息档案和企业质量动态监管电子档案。
(二)全面整治阶段(7月至11月)。由质监部门会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于具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证照齐全”)的企业,要进行积极引导和扶持,使产品进一步上规模、上水平,并督促尽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于证照不全、无标生产的企业作坊,经整改后仍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的企业以及内部管理混乱、业主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卫生条件脏乱差的企业,由质监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通过整治,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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