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回访北京市崇文区友好合作交流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2007〕60号
颁布日期:2007-07-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回访北京市崇文区友好合作交流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7〕6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回访北京市崇文区友好合作交流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方案规定的任务和期限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报州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黄南州回访北京市崇文区友好合作交流方案

为了加强与北京市崇文区政府的沟通和联系,落实《青海省黄南州政府与北京市崇文区政府友好交流合作协议》,州委、州政府拟于9月份组织人员进行回访。根据黄南州与北京崇文区友好交流合作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与目的

严格按照《协议》内容,认真做好向崇文区政府及有关单位汇报交流事项,扎实做好合作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回访取得大的成果。

二、职责与总负责人

1、总负责人:多杰才让;

具体职责:主持召开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回访日程、内容、项目及组团人员。

2、综合负责人:李青林;

具体任务:

(1)负责安排部署回访工作具体事宜;

(2)协调各组、各单位按期上报回访交流汇报材料和合作项目;(7月30日前完成)

(3)向协调领导小组提出回访的具体日期、日程、内容、合作项目及初步组团人员的建议;(7月30日前完成)

(4)提交回访礼品、经费使用等事宜。(7月30日前完成)

3、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总负责人:李青林;

具体承办人:朱小青、谢忠兴、杜会锋、张仕清、汪智、

张成、张浩

具体任务和期限:

(1)根据协调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人员草拟回访交流有关文字材料;(8月20日前完成)

(2)向各地区、各部门安排回访交流的各项事宜;(7月20日前完成)

(3)筛选合作项目,提出合作方式,规模、投资等,草拟回访人员名单,拟定礼品式样,及时与崇区政府联系沟通和协调,发函商定回访日期及日程;(8月18日前完成)

(4)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按期上报和汇总合作交流项目和有关事宜。(8月10日前完成)

三、分组任务及期限要求

建立与崇文区政府交流合作文化体育旅游、教育事业、医药卫生、人才交流、合作项目、经费保障等六个组。

1、文化体育旅游组:负责人:王化平;具体承办人:马明生、刘光远,四县政府县长;

具体任务和期限:

(1)研究制定加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交流事项和项目;(7月30日前完成)

(2)做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出具有可合作开发的项目建议书;(7月30日前完成)

(3)制定在京开展热贡民族文化产品会展、销售活动方案;(7月30日前完成)

(4)制定在京设立热贡民族文化产品营销窗口的方案,确定营销人员及规模;(7月30日完成)

(5)准备好全套热贡艺术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资料;(7月30日前完成)

(6)制定两地文化馆、图书馆交流合作方案建议;(7月30日完成)

(7)制定旅游交流、合作的方案建议;(7月30日前完成)

(8)制定崇文区政府培训体育管理和专业人才计划;(7月30日前完成)

(9)制定体育训练器材及户外运动健身器材安放、使用、数量等计划。(7月30日前完成)

2、教育事业组:负责人:阿更登,具体承办人:赛日尖参、四县政府县长。

具体任务和期限:

(1)制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方案;(7月30日前完成)

(2)制定友好学校交流、合作方案;(7月30日前完成)

(3)制定在汇文中学设立“青海黄南高中班”方案;(7月30日前完成)

(4)制定校长、教师到崇文区学校挂职、培训、交流方案和制定邀请崇文区优秀教师、专家到黄南讲学方案;(7月30日前完成)

(5)制定SOHO中国有限公司捐助资金的使用计划、项目建设方案(立项、设计、建设规模、投资等)、教师、学生奖励办法;(7月30日前完成)

(6)草拟中国卫星通信集团为黄南州远程教育提供网络支持计划。(7月30日前完成)

3、医药卫生组:负责人:王化平;具体承办人:卓玛,四县政府县长。

具体任务和期限:

(1)制定与北京崇文区政府支持黄南蒙藏医药发展计划;(7月30日前完成)

(2)制定黄南州在北京开设蒙藏医门诊方案;(7月30日前完成)

(3)制定与北京同仁堂集团、北京晶珠藏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销售蒙藏药方案;(7月30日前完成)

(4)制定医务人员技术培训及建立学术交流机制;(7月30日前完成)

(5)协调落实崇文区政府援助州藏医院部分医疗设备。(8月底前完成)

4、人才交流组:负责人:李青林;具体承办人:曹玉萍、旦增、卓玛;

具体任务和期限:

(1)制定黄南州党政干部、技术人才到崇文区挂职培训方案;(7月30日前完成)

(2)确定我州急需的行业专业人才来我州培训指导。(7月30日前完成)

5、合作项目组:负责人:朱小青;具体承办人:韩华、四县政府县长

(1)完成各合作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两个教育项目)。(7月30日前完成);

(2)做好北京项目推介会的前期准备工作。(8月10日前完成)

6、经费保障组:负责人:李青林;具体承办人:杜会锋、张仕清、杨志军。

四、总体要求

1、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与崇文区合作交流事项,并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责任和时限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有关部门和地区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扯皮。

2、认真研究回访日程安排、参加人员、礼品订制、经费预算等具体事宜,切实做到详尽、细致,没有疏忽。

3、要按照务实的原则,严格按照协议内容研究谋划合作项目,切实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既符合州情实际,又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各组负责人和各成员单位按照帮扶内容及时与北京市崇文区对口单位进行衔接沟通,使项目具备帮扶合作的可能性。要着眼长远合作交流,不提过高的要求。

4、回访事宜具体工作由李青林负责协调和督促落实,其他分管副州长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抓好回访工作。

5、州政府督查室按照方案要求及时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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