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治理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治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铜署办发〔2007〕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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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3-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治理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7〕19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3号令)和2006年11月20日“全国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工作,从根本上消除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师生安全,行署决定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校安全工作为中心,以“关爱学生、以人为本,严格管理、消除隐患,依靠各界、搞好共建,依法治教、文明兴校,知荣明耻、共铸和谐”为出发点,牢固树立“师生生命重于泰山”的思想,把校园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保障我区教育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检查内容
(一)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三)学校教室、宿舍(含校外寄宿)等一切教育、教学、生活设施;
(四)食堂及饮食卫生;
(五)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六)校园周边网吧整治;
(七)各类火灾隐患整治情况;
(八)学生活动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九)校园治安、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及周边环境安全。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学校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由行署统一安排和部署,在地、县(市、特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自查自改、消除隐患的基础上,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建立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消除隐患。(3月10日-3月25日)。
地直、各县(市、特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学校进行自查,认真查找校园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认真整改并及时消除隐患。各县(市、特区)于3月26日—27日将自查材料上报行署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督促整改。(3月28日-4月8日)
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本阶段分三个检查组:
第一组组长:付刚
副组长:郭启光、杨贵学
成员:监察局、教育局、安监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交通局、质监局、消防支队
地点:印江、沿河、德江、思南
第二组组长:鲁明亮
副组长:冉贵生、赵胜芬
成员:监察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交通局、质监局、消防支队
地点:松桃、铜仁市、万山
第三组组长:田必涛
副组长:刘长庚、胡启宏
成员:监察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交通局、质监局、消防支队
地点:玉屏、江口、石阡
第三阶段:认真总结、巩固提高(4月9日-4月18日)。
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总结,积极采取措施,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4月25日前将县(市、特区)及地区相关单位检查治理总结(一式5份)报行署办公室。
四、部门职责
(一)教育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与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二)安监局:负责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检查,及时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三)报社、广播电视局: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进行舆论监督。
(四)卫生局:负责学校卫生检查,主要是食堂、食品卫生及校园周围摊点是否销售伪劣、过期、变质饮食饮料;寝室卫生条件是否达标;落实传染病预防措施。
(五)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检查学校大门前减速慢行标志及其它交通警示标志的设立是否完善;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状况;学校报警、处警情况;检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核载人数及证照是否齐全,坚决取缔证照不齐及安全性能差的车辆接送学生。
(六)工商局:负责依法取缔学校校门周围无证无照经营的流动、固定摊点;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歌舞厅、台球室、游戏室;检查学校周边商店出售的食品、饮料是否合格。
(七)建设局:负责全面排查学校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内部建筑安全隐患;检查学校周边建筑对学校有无影响;查看校门及楼道的安全设计与规划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八)城管局(县、市):负责取缔城区学校出现的围门经营摊点,依法清理学校周边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及师生健康的各种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学校周边秩序。
(九)文化局:与工商局密切配合,负责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歌舞厅、游戏室;认真调查网吧是否落实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规定,对超时经营或违规让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要坚决予以取缔。
(十)交通局:负责检查校园周边交通路面的安全状况,学生渡的渡运安全状况,保障师生交通安全。
(十一)质监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十二)消防支队:负责检查学校教室、寝室、图书室、实验室、礼堂、餐厅及紧急疏散通道等部位的消防安全。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十三)监察局:督查各有关单位对该项工作的检查落实情况,制定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对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安全工作事关青少年学生安全、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检查治理、保障校园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学校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切实加强对这次学校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的领导,行署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陈达新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付刚行署副秘书长
鲁明亮行署机关党委书记
张继刚地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田必涛地区教育局局长
曾林地区安监局局长
谭克冬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蔡贤邦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地区监察局、教育局、安监局、铜仁报社、广播电视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建设局、文化局、交通局、质监局、消防支队。
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要参照地区成立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按要求开展检查治理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实效。这次学校安全检查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一定要严格工作程序,做到严格执法,不得在检查中吃、拿、卡、要,不得收受礼品礼金,不得增加学校负担,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检查治理结束后,行署将组织安监、教育等职能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对工作积极、成效突出的单位通报表扬;对消极应付、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通报批评。行署督查室要对检查治理活动进行全程督查,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三)突出重点,严格责任追究制。要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通道以及大型活动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伤害事故场所;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结合此次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全社会关注的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吧要进行彻底清理,要成立“网吧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重点加大网吧监管执法力度,实行挂牌执法,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依法坚决取缔。教育、公安、安监、卫生、建设、文化、工商、交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不能流于形式,消极应付。在检查治理过程中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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