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赴广州深圳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赴广州深圳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铜署办发〔2007〕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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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6-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赴广州深圳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7〕73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赴广州深圳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4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现将我区参加省政府赴广州、深圳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参加省政府赴
广州、深圳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方案
一、活动名称和主题
(一)名称:铜仁地区参加贵州省赴广州(深圳)招商引资活动
(二)主题:用好大通道,促进大流通,共谋大发展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2007年11月19日和21日分别在广州市、深圳市举行
三、参会人员:
地区领导及地直有关部门、有签约项目的县、市、特区、开发区领导,共10人。
四、铜仁地区招商引资活动方案
(一)成立铜仁地区参加贵州省赴广州深圳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雷文蓉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周弼英行署副秘书长
张雪松地区招商引资局局长
刘泽木地区发展与改革局局长
双老海地区商务局局长
李世凡地区旅游局局长
杨同光地区经贸局副局长
成员:参加此活动的县、市、特区、开发区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招商局,由张雪松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三个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活动总体方案及实施方案的草拟、相关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协调;起草地区领导讲话,编印发送工作简报、资料、活动指南;负责地区招商团的组织工作,活动场地安排和布置;活动经费预算、管理和安排使用;组织名优企业和项目业主参加活动;负责整个活动宣传的总体策划和综合组织协调;负责宣传广告的制定和实施;负责铜仁招商团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安排以及参加各项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由地区招商局牵头组织落实,地区财政局、地区工商联等单位协助。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地区招商引资局局长兼任。
2、项目组:主要负责组织筛选、推介我区优势产业和重点招商项目,签约项目任务分解及落实汇总;组织现场集中签约仪式。由地区发改局、地区招商局牵头组织落实,地区经贸局等相关单位配合。项目组长由地区发展与改革局局长兼任。
3、投资洽谈组:地区经贸局负责联系组织推介工业及国有资产招商项目;地区商务局负责出口产品加工合资合作项目的组织推介;地区旅游局负责旅游资源推介及旅游项目招商;地区招商局负责与两市对接,撮合两地招商项目的配对洽谈。由地区经贸局、地区招商局牵头组织落实,相关单位配合。投资洽谈组组长由地区经贸局局长兼任。
(二)各县明确联络人员及签约项目
各县、市、特区、开发区要于7月5日前明确专人,安排专项经费,及时组织招商小分队赴广州、深圳开展项目对接等前期工作,确保签约项目的落实。有关工作情况(包括重点推介项目、可在此次活动中的签约项目)要于7月15日前报地区招商引资局招商科。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确保领导有力、组织严密、工作有序,由组长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活动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按时参加地区领导主持的联席会议。
根据省招商局需要,地区招商引资局按时提供完成新闻发布会和招商引资活动现场布置的图文资料。
(四)活动经费
根据工作需要,地区财政先拨付10万元作为筹备工作经费。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组织各工作组调研编制经费预算,于7月初前报行署审批。各县、市、特区、开发区及企业参加活动经费自行解决。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关于文稿起草。地区领导在7月广州市、深圳市新闻发布会上的经贸交流座谈发言稿由地区招商局起草送行署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送审。
(二)关于项目准备。由地区招商局会同地区发改局等部门和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与两地进行项目对接。同时,地区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特区要紧紧围绕构建快速通道、促进产业转移和共同发展这一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准备一批重点招商项目。请地区发改局提供一批已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的能源和资源开发项目,并以引进加工贸易为重点,从“十一五”项目库中优选一批招商项目,从全区用地有保障的年度重点项目中挑选一批项目;地区商务局提供一批有利于拓展进出口加工贸易、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加快物流业发展的招商项目;地区交通局围绕“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推介一批引资和合资合作交通建设项目;地区经贸局提供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存量资产重组的引资项目;地区农业局组织一批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的骨干项目;地区建设局以加快城镇化为方向,提供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特许经营项目;地区旅游局提供一批旅游重点招商项目;地区国土局组织筛选一批矿产资源开发和招拍挂用地项目;地区文化局推出一批文化产业招商项目;地区科技局、林业局、水利局、乡镇企业局根据发展规划,提供一批专业招商引资项目。各县、市、特区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前准备一批重点招商项目。
(三)关于项目对接。自方案下发之日起,由地区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和项目组负责在国内外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推介重点招商引资和经贸合作项目,为引资投资双方提供信息发布、项目推介、网上撮合等服务;地区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特区要按照“功夫在台下,工作在会前”的要求,狠抓项目的组织准备、宣传推介、互动洽谈、项目签约、跟踪落实、全程优质服务等各个环节工作。招商部门负责对招商洽谈成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同时,鼓励各相关单位、各县、市、特区通过组织小分队出访等形式,加大推介和宣传力度,及时传递信息,主动进行项目前期对接工作,促成更多的项目在这次招商活动中签约并落户我区。
(四)关于签约项目审核。由地区发改局会同地区经贸局、地区国土局、地区建设局、地区环保局、地区招商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对活动集中签约项目进行审核。
(五)关于目标责任管理等工作。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上述总体方案要求,抓紧组织相关责任单位于6月底前制定各个工作阶段的细化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方案中,必须明确承办及参加单位责任人、联络员,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激励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各县、市、特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于两地签约招商项目及成果的统计,从2007年6月7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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