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市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吴政办发〔2005〕174号
颁布日期:2005-09-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市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5〕174号2005年9月28日

市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吴忠市市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吴忠市市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手段,是城市社区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支撑,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举措。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5〕11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卫生部等部委和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从社区居民的实际卫生需求出发,创新工作思路,落实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社区,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

2、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调动各方面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3、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实际.根据市区医疗机构设置现状,对现有城市卫生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4、坚持硬件投入与队伍建设并举,加强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5、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突出社会效益,充分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可及性,做到便民利民;

6、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二、目标任务

本着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采取依托现有公立医院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方式,建设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一流的服务水平为市区居民服务。2005年,市区先建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06年,再建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07年,在新规划建设的居民小区继续建5个社区服务站。到2008年,基本建立起配套政策落实、服务网络健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渠道畅通、适应社会需求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社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明显改变,平均综合医药费用支出增长幅度下降。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完成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并持证上岗。

——社区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计划免疫接种率、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规范化管理率、妇女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老年人保健管理率等指标明显提高。

三、基本标准

1、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在其服务范围相对集中的地理位置,保证社区居民步行10-15分钟可到达。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必须设置全科诊室、治疗室、药房和健康教育室。设留观病床5-10张,按需要配备B超、心电图机、三大常规检验、预防保健设施。

2、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配置标准。服务2000人口配置1名卫生技术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至少配备5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2名全科医生、2名全科护士、1名预防保健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服务人员为举办医疗机构派出的正式医护人员。

3、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开展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综合服务,不能只从事医疗服务。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筛查、社区居民健康调查、社区诊断、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和居民个人健康档案,逐步提供个人与家庭“契约式”健康管理服务,提供双向转诊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5年7月—10月)

成立吴忠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吴忠市市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05年10月底,在吴忠市市区设立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是:(1)市人民医院在利通北街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绿地园社区约2万居民;(2)市中医院举办金星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金星花园社区、金塔社区约2万居民;(3)新区医院在民生社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新华、民生社区约2万居民.

(二)第二阶段(2006年)

2006年,在吴忠市市区再建4个社区服务站。具体是:(1)市人民医院在裕西社区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裕西社区约2万居民;(2)市中医院举办金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金花园社区1.5万居民;(3)市妇幼保健所举办朝阳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朝阳社区约2万居民;(4)社会力量在上桥社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上桥小区及周边约1.5万居民。

(三)第三阶段(2007年)

2007年,根据市区北扩西移的规划建设、城市人口增长及居民小区的建设情况,继续在秦渠社区、材机社区、塞上江南小区、开元社区、永昌社区建设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满足市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社区卫生服务需求。

(四)第四阶段(2008年)

在此阶段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水平,使此项工作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的格局

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承担全面责任,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是公立医疗机构的职责。通过宣传使政府各部门、各公立医疗机构、广大居民群众充分认识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身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来。市公立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的格局。

(二)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

建立由政府卫生、发展和改革、财政、物价、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规划建设、人口计生、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社区管委会等部门组成的吴忠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逐步制定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规范、规章制度和考核评估标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发展和改革部门: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保证社区公共卫生事业经费列入预算。

民政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和表彰街道居委会的条件之一。

劳动保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机构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并适当降低家庭住院费用的自付比例和起付线标准,适当减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的各种费用。

人事部门:研究制定全科医师、全科护士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办法,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对全科医师技术职称的聘任与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批新建或改建居民小区时,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作为配套工程纳入建设规划,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要求安排建设,并与其他社会公益机构用房相同的条件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人口计生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和群众需要,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药具发放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物价部门:公布并监督执行自治区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药品价格和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

税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税收优惠政策。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采购渠道和药品质量进行检查,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保证居民用药安全有效。

社区管委会: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协调社区居委会协助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工作。

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制定有关配套政策与措施,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加大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投入力度,合理安排城市社区公共卫生经费

政府的财政投入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起着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从2006年开始,在每年新增财力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事业。一是对公立医疗机构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二是按照承办社区服务站服务人口每年人均3元的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业务费进行补助,维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转;三是社区卫生服务站所需设备资金由伸腿承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机构自行解决。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规范化管理

1、严格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制度,对违反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2、逐步完善社区卫生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抓住重点,采用适宜技术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管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扩大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将服务逐步延伸到家庭,与家庭建立“契约式”的卫生服务关系。

3、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二级医院之间上下联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快速有效的“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服务模式。

4、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水平。

5、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标准,通过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考核、评估,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竞争意识,使医疗服务质量和居民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6、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的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

(五)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机制

1、制定社区卫生机构的人事和分配制度。面向举办单位和社会公开选拔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保证其待遇;鼓励医务人员从事全科医生工作,在评定和晋升技术职称时,对社区医务人员实行政策倾斜;对社区医生实行考核聘用制度,将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劳动贡献挂钩,逐步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

2、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和药品管理制度。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的项目名称和内容,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品集中采购和药品零差价销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保证基本用药低成本运行,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负担。

3、探索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由政府按照服务成本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机制。对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机构,根据其所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人口、服务质量,由政府采取专项购买的方式给予补助。

(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全科医师的规范化教育培训。从2005年下半年到2010年,完成全科医师培训工作,对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和护士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岗位培训,以达到人事部、卫生部认可的全科医师或护士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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