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延政办发〔2013〕172号
颁布日期:2013-1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延安市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

延安市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创新招商引资理念,转变招商引资方式,着力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质量、提升招商工作务实程度、提升招商团队工作能力、优化招商引资投资环境、提升行政协调服务效率、提升招商项目落地进度,切实发挥招商引资的引挈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到2015年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年度到位资金达到660亿元,其中引进省外资金4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市考指标)5000万美元;新签合同项目当年资金到位率达到30%左右,开工率达到90%以上;生产型(包括高新技术)产业类项目占引进合同项目总数的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质量

1.依托产业策划项目。按照《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领导牵头、部门县区包抓策划重大项目工作实施意见》(延市办发〔2013〕13号)要求,围绕能源化工、生态建设、精细化工、文化旅游、高载能、农产品深加工、装备制造、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9大产业策划重大项目,每个产业要策划10个以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配合)

2.依托规划谋划项目。各县区要紧紧围绕各自的发展规划,结合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和产业优势,每年至少谋划1-2个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产业集群项目,纳入县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3.依托新区、园区谋划项目。新区、经开区、各县区园区要科学研究自身产业发展定位,明确产业布局,立足长远发展,充分挖掘、策划、论证一批潜力大、带动力强的招商项目,利用各自的区位、资源等优势,实现错位互补发展。经开区负责谋划30个以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新区、各县区园区分别负责谋划10个以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二)提升招商工作务实程度

1.注重大型节会招商。认真组织参加“西洽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促进会(厦洽会)”、“陕粤港澳经济合作活动周”等招商活动,及时捕捉商机,推介、洽谈项目。各县区、新区、经开区要分别引进1-2家世界500强或者中国500强企业,分别引进1家以上外资企业(黄龙县除外)。(由市招商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配合)

2.开展小分队招商。针对重点项目、重点客户,发挥小分队招商的灵活机动、针对性强等优势,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小分队招商活动,每年至少要开展10批、100人(次)以上的小分队招商。(由市招商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配合)

3.做好专业驻外招商。强化驻外机构招商职能,市招商局要积极与各驻外机构建立互动机制,通过设立驻京招商处、驻西安招商处、驻沪招商处、驻深招商处,全面了解国际、国内投资动态和项目合作信息,进一步拓展我市的招商空间,引进更多的项目。(由延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西安办事处,市招商局负责)

4.促进央企、省企、民企、名企进延投资。重点了解、把握央企、省企、民企的投资领域、发展方向、投资意向等,制定灵活的招商策略;充分利用我市政治和资源优势,打好“延安牌”,促使企业了解延安、投资延安。组织开展名企进延活动,力争引进5-10户国内外知名企业(主要是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投资延安,实现投资额100-500亿元。(由市发改委、市招商局负责)

5.提高招商工作效能。制定出台《延安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依托社会组织、商协会和驻外机构,鼓动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对引荐市外投资者来我市投资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引进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小,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民招商格局。(由市招商局负责)

(三)提升招商团队工作能力

1.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搭建立体招商网络。通过组建市、县两级专业招商队伍和社会招商队伍,建成市级招商队伍、县区招商队伍、社会招商队伍三位一体的招商网络。一是各级招商部门要加强专业招商队伍建设,选拔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招商机构。市招商局专业招商人员要达到30人以上,各县区招商(商务)局要有专职副局长负责专业招商工作,各县区和新区、经开区专业招商人员分别要达到10人以上。二是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秦商联合会、国境内外陕西商会等10家以上投资机构、咨询公司、行业协会建立招商合作关系。三是聘请国内外陕西商会会长,企业领袖、高校知名教授、学者等知名人士以及我市驻外机构主要领导,成立“延安市招商顾问团”,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招商局、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2.强化招商人员培训。按照常态化、专业化培训要求,制定全年培训方案,加强对招商人员的系统培训,提升招商人员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懂招商、会谈判的队伍,扎实有效地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一是专门培训,要定期对全市涉及招商引资的单位进行培训,同时组织参加中、省举办的专业培训;二是招商系统内部培训,每周举办一期招商引资培训班,对全市专业招商引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培训中、省、市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战略,经济法律法规、项目审批程序、招商技巧等内容;三是市招商局每周进行一次单位内部培训,夯实招商引资人才基础。(由市招商局负责)

(四)优化招商引资投资环境

1.加快招商载体平台建设。各园区要科学制定总体规划,准确定位,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七通一平”,为企业入驻提供良好的园区环境,同时各园区之间要建立互动机制,实现各园区错位发展、协调发展。(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2.全面开展招商环境整治。市监察局要组织开展全市投资环境整治和行政效能提升活动,围绕招商环境优化、项目服务保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市招商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延安市外来投资企业投诉管理办法》,及时公正地协调处理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事项。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涉及外来投资企业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要做到公开、透明、阳光。对于外来投资企业反映的投诉事项,要及时受理、迅速办结、快速回复,切实维护外来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外来投资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法治、政务、人文环境。(由市监察局、市招商局牵头负责)

(五)提升行政协调服务效率

1.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工程。按照低门槛、零障碍、高效率的原则,督促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清权、公开亮权、简政放权、规范用权,编制行政职权流程图;要细化标准,压缩幅度,制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办法;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升政务大厅功能,督促职能部门对进驻事项充分授权,对涉及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的审批事项,优化管理服务模式。(由市行政审批管理处牵头,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配合)

2.继续精简项目审批流程。市行政审批管理处要制定出台新的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各部门工作提质提速提效,继续优化服务方式,再造项目审批流程,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通过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沟通,形成上下联动、协作配合的招商合力,为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由市行政审批管理处牵头,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配合)

(六)提升项目落地促进机制

一是分类推进。总投资2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由市级领导包抓推进;20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县区、部门主要领导包抓;亿元以下项目由县区和部门分管领导包抓;二是合理安排项目年度用地。通过对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摸底汇总,根据项目投资强度、经济效益、产业类别等指标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方案,报市招商引资决策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三是市级相关部门对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和落实配套条件要承诺限时办结,对重点项目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中、省手续办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招商引资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四是由监察部门、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查部分重点招商项目前期审批和项目建设进度;五是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半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的统计制度,对项目到位资金、开工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通报;六是加大对未开复工项目的推进力度,对未开复工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有望开工的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提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对开工无望的项目及时予以撤销;召开项目促进专项会议,分析未开工项目主要原因,对重点项目存在的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上报市招商引资决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七是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推进不力、领导不重视、存在问题较大的责任部门和县区提出整改意见与督查方案,经分管市长同意后,报市政府督查室立项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对立项督查事项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措施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市监察局对市政府通报批评的项目主要责任人,组织开展“三问”与行政效能监察,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市政府办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区、各单位要把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落实,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力求创出新特色、抓出新亮点、做出新成效。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调度,组织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要开设专栏,宣传招商引资的重要性,报道招商引资的新进展、新问题和先进经验、做法,重点展示近年来我市重大招商成果,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谏言献策,在全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市招商局要积极发挥招商“司令部”作用,充分利用好市招商引资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定期协调解决重点招商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推动重大项目顺利落地、投产达效。各县区、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建立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互通有关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四)搞好考核,巩固成果。市监察局、市招商局、市政府督查室要采取平时考核、集中考核、抽样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县区、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县区、单位要认真总结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巩固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成果,积极探索提升招商引资质量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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