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参加第四届中国西部特色农业(宁夏)展示合作洽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银政办发〔2008〕174号
颁布日期:2008-08-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参加第四届中国西部特色农业(宁夏)展示合作洽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届中国西部特色农业(宁夏)展示合作洽谈会于9月10日—13日在银川召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西部特色农业(宁夏)展示合作洽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124]号)精神,为了认真做好这次全市农产品展示展销和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与我市特色农产品对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现将我市参加第四届中国西部特色农业(宁夏)展示合作洽谈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搞好农产品展示展销

全区展区总面积4800平方米,分为特装展示区和展销区(标准展位)两部分。特装展示区: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银川市为102平方米,主要围绕全市农业两强多优产业进行特色产业展示,特装展示区由银川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负责提供图片和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区:安排银川市40个标准展位,其中每个县(市)区各6个展位,由各县(市)区组织参展企业自行装饰布展,要求全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参加,于8月15日前上报参展企业名单。

二、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签约

招商引资:由各县(市)区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合作组织,以特色农产品及深加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市场流通为主,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品牌等,做好与国家级农业产业化、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的对接、洽谈、合作工作,实现以产品、产地招商引资,以产销衔接促进流通。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上报招商项目,每个县(市)区于8月15日前上报10个以上项目。项目签约:在“农洽会”期间,龙头企业与产地对接及经贸合作项目的签约,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要落实3-5个,以保证全市至少有6个以上较大的合作项目签约。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尽快落实签约项目及签约企业,于8月15日将签约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和项目简介材料(一式一份)上报市农牧局(以电子文本)。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为了做好这次“农洽会”各项工作,银川市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积裕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克善,市农牧局局长刘福,市农牧局副局长马七一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农牧局,联络员:马永亮,联系电话:6889011、13895305278。

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组织成立由分管领导任团长、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代表团积极参加“农洽会”活动,认真落实参展企业、招商项目、项目签约、参展农产品等工作,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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