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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州府办发〔2008〕108号
颁布日期:2008-07-3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州府办发〔2008〕108号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贵州省建设厅、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审计厅、省银监局制定的《贵州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切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州和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职能,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减少和杜绝资金运作风险;严格执行“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不断扩大覆盖面,职工缴存人数有较大幅度增长;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办事程序复杂、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使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为解决广大职工住房困难、促进建设和谐黔西南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组建机构,搞好宣传

1.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纠风办、州监察局、州财政局、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州审计局、州银监局等部门组成黔西南州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协调研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协调联络、分析汇总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专项治理工作由人民政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2.搞好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或信箱(包括电子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自查自纠、边查边改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单位,要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和措施。要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边查边改。重点检查200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审计调查、200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审计后出具的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报告和下达的审计决定书的执行、落实和整改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履行决策职责情况;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违规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财政、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增值收益的管理、分配情况;防范资金风险,对项目贷款、挤占挪用资金的追收情况;违规选择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等。对普遍存在的政策性问题及其他重大问题可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对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办公室报告。

8月4日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监督整改、推进工作

1.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针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查自纠和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明察暗访。8月上旬,对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促使公积金管理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适时以简报形式,通报全州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以这次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为契机,及时查找违规行为,清理回收资金。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推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加快建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与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五)汇总分析,及时上报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于9月中旬前将专项治理总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领会此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务求实效。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及《贵州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已纳入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重点工作。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也必须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务求抓出实效。

(三)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组织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研究和完善相关政策规定;监察和纠风部门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自责任,并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情况的监督;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公积金账户设立及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审计部门要依法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注意发现资金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银监部门要强化对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的监管,规范受委托银行的行为。

(四)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在查处问题、分析原因的同时,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等配套制度,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黔西南州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祥斌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刘瑞州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谭可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成员:崔永娜州财政局纪检组长

文建荣州审计局纪检组长

任向阳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金武州银监局副局长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由谭可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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