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的名单(1993年7月2日)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93-07-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的名单(1993年7月2日)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任命张德铨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批准任命刘宗欣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批准任命张鹤松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批准任命赵虹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批准任命赵长风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批准任命李学斌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批准任命钟澍钦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批准任命和占钧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批准任命张文宣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批准任命马钊(女)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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