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财政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各企业自备电厂: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财监〔2006〕9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等文件要求,我办定于2011年3月8日开始对201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进行汇算清缴,请你单位财务、营销及相关部门人员配合我办做好清算工作,并准备相关资料。

(一)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电力公司准备如下资料:

1.2010年度代收费用表;

2.2010年度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表;

3.2010年度“其它应缴款——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账簿;

4.2010年度电力销售情况明细表;

5.2010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坏账以及电力部门垫缴情况;

6.当地发改委和物价部门批复的电价执行标准;

7.其他相关资料。

(二)企业自备电厂准备如下资料:

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统计数据等资料,包括自发自用电量2010年期初期末抄表时间和表底数额、2010年度自发自用电量、损失电量和电厂维持设备运转电量等。

附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情况表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延伸阅读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