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行2012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和上报2013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行2012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和上报2013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行2012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和上报2013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金融、煤矿、航天、中科院体协:
根据2012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情况和2013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需要,决定进行2012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评审和2013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一)申报对象
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附件1)1份;
②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③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获得荣誉称号和理论水平等情况的材料和证明,并装订成册;
⑤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⑥1寸免冠照片1张,并在其背面注明本人姓名、所在的省(区、市)或兵团。
2.所有申报材料和表格要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一律用A4纸打印上报。所填内容符合本人的真实情况,如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人员的评审资格。
3.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要严格把关,逐一审核申报材料,每份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同时认真填写《2012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报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将授予申报人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文件(复印件亦可)一并报上。
4.请将申报材料于2012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以当地邮戳为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政编码:100763
联系人:王乃阡
电话:(010)67147625
传真:(010)67147625
(三)2012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工作,必须同步在网上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体育管理在线”网站(www.sportmonline.cn);
2.点击“体育指导员”,进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页面;
3.在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中,依次点击:“指导员入口”→“个人登录(不刷卡登陆)”;
4.用户名称输入: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123456;
5.进入个人页面,依次点击:“晋升”→“申请晋升”,选择晋升等级,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
联系人:车鸿梁曹健鹏
联系电话:010-87182618、67133913
(四)本通知可在下列网站查询、下载:
1.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
2.体育管理在线网(www.sportmonline.cn)
二、上报2013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
各地和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1]229号,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可查询)要求,制定2013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于11月30日前将2013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统计表(附件3)寄至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组织建设处,有关数据将作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名额分配的依据。
联系人裴广
电话:(010)87182733
传真:(010)87182074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附件: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doc
2.2012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报人员登记表.doc
3.2013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统计表.doc
http://www.sport.gov.cn/n16/n33193/n33208/n33418/3466271.html
办公厅
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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