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委托开展文物保护科技优秀青年研究计划遴选工作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委托开展文物保护科技优秀青年研究计划遴选工作的批复

办博函〔2013〕935号

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

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关于开展“文物保护科技优秀青年研究计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委托开展文物保护科技优秀青年研究计划的遴选工作。

二、我局资助项目经费40万元,其余部分由协会自筹。我局经费分2期拨付,现随文拨付第一笔经费30万元,待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后拨付第二笔经费10万元。

三、项目结束后,请及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项目经费拨付中国博物馆协会,收到补助经费后,请将收据寄至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20)。

请专款专用,确保绩效。

国家文物局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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