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出版《中国盐业考古(第三集)》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委托出版《中国盐业考古(第三集)》的函

办博函〔2013〕684号

机关服务中心:

为加强国家“指南针计划”专项取得成果的宣传推广,经我局研究,决定委托你中心负责《中国盐业考古(第三集)》的出版发行工作,并随文拨付补助经费18万元。请专款专用,确保绩效。

因此项成果出版经费为我局“指南针计划”专项经费全额资助,请在专著中注明“国家文物局‘指南针计划’专项经费资助项目”。

收到补助经费后,请将发票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09)。

国家文物局

201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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