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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委托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发布网站建设的函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委托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发布网站建设的函
文物普查函〔2013〕367号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经我局研究,决定委托你中心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发布网站建设及维护工作,项目负责人为王媛。请你中心按所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发布网站研发计划》开展相关工作,于4月8日完成项目建设,上线运行。补助经费27万元。请专款专用,确保绩效。
收到经费后,请将发票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09)。
附件: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网站研发计划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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